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2月拟作出的镇宁县革利棉花冲风电场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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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2月拟作出的镇宁县革利棉花冲风电场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镇宁县革利棉花冲风电场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略)(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

邮编:(略)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镇宁县革利棉花冲风电场220kV升压站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利乡


华能安顺 (略)

贵州水(略)源 (略)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利乡,新建220kV升压站,主变1台,规划主变容量为180MVA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 (略) 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大树分布,植物均为常见物种,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将会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影响,而工程车辆的行驶、机器运转等产生的噪声也会直接影 (略) 附近的鸟兽,尤其是部分反应灵敏的动物将会受到较大的干扰,部分蛇类、鼠类、蛙类的个体可能会受到伤害。但是这些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受影响的植物、植被及多数动物将在其再生能力不受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依靠其自我更新能力逐渐恢复。施工作业时间短,施工作业全部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无土石弃渣产生及 (略) 置,因此,本项目对水土流失有限。

(2)噪声

施工期设备噪声较大,均为点声源,影响范围主要在1 (略) 域内。本项目储能站占地及周围100m范围内无居民住户及村寨等敏感点,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施工需运进建筑材料,材料运 (略) 两侧居民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影响,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采取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减 (略) 、白天运输、低速行驶、路过居民点时禁止鸣号等措施以确保施工材料运输车辆不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小。

(3)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 (略) 的修建、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但总量较小,且施工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采取运输车辆进行覆盖 (略) 进行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4)废污水

施工期废污水经沉 (略) 理后综合利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内移动式厕所收集后,综合利用于周围农肥或绿化灌溉,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污水产生量少,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影响地表水体。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废弃设备零件等:

①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后临时堆存于升压站周边空地,后续全部回填利用,无废弃土石方;

②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砖头、砂石、废金属件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收利用或场地平整,全部运输至当地政府指 (略) 置。

③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施工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 (略) 理。

④项目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弃设备零件,该部分废弃设备零件经收集后,可回收利用。

本项目储能电站及其场地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可逆的、短期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防治措施,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二、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本项目建设任务是电能储存,用电高峰经地 (略) 输送至升压站,所以本工程对电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升压站。根据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投运后,项目储能电站厂界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升压站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基本不构成增量贡献,本工程储能电站建成投运后,厂界四周的噪声水平也能满《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

本项目运行期 (略) 地埋式生 (略) 理设施, (略) 理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 (略) 理后综合利用于绿化,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 (略) 杂用水水 (略) 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镇宁县革利棉花冲风电场220kV升压站-公示版.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略)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镇宁县革利棉花冲风电场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略)(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

邮编:(略)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镇宁县革利棉花冲风电场220kV升压站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利乡


华能安顺 (略)

贵州水(略)源 (略)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利乡,新建220kV升压站,主变1台,规划主变容量为180MVA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 (略) 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大树分布,植物均为常见物种,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将会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影响,而工程车辆的行驶、机器运转等产生的噪声也会直接影 (略) 附近的鸟兽,尤其是部分反应灵敏的动物将会受到较大的干扰,部分蛇类、鼠类、蛙类的个体可能会受到伤害。但是这些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受影响的植物、植被及多数动物将在其再生能力不受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依靠其自我更新能力逐渐恢复。施工作业时间短,施工作业全部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无土石弃渣产生及 (略) 置,因此,本项目对水土流失有限。

(2)噪声

施工期设备噪声较大,均为点声源,影响范围主要在1 (略) 域内。本项目储能站占地及周围100m范围内无居民住户及村寨等敏感点,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施工需运进建筑材料,材料运 (略) 两侧居民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影响,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采取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减 (略) 、白天运输、低速行驶、路过居民点时禁止鸣号等措施以确保施工材料运输车辆不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小。

(3)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 (略) 的修建、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但总量较小,且施工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采取运输车辆进行覆盖 (略) 进行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4)废污水

施工期废污水经沉 (略) 理后综合利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内移动式厕所收集后,综合利用于周围农肥或绿化灌溉,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污水产生量少,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影响地表水体。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废弃设备零件等:

①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后临时堆存于升压站周边空地,后续全部回填利用,无废弃土石方;

②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砖头、砂石、废金属件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收利用或场地平整,全部运输至当地政府指 (略) 置。

③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施工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 (略) 理。

④项目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弃设备零件,该部分废弃设备零件经收集后,可回收利用。

本项目储能电站及其场地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可逆的、短期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防治措施,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二、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本项目建设任务是电能储存,用电高峰经地 (略) 输送至升压站,所以本工程对电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升压站。根据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投运后,项目储能电站厂界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升压站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基本不构成增量贡献,本工程储能电站建成投运后,厂界四周的噪声水平也能满《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

本项目运行期 (略) 地埋式生 (略) 理设施, (略) 理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 (略) 理后综合利用于绿化,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 (略) 杂用水水 (略) 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镇宁县革利棉花冲风电场220kV升压站-公示版.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略)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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