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牛羊屠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陇西县牛羊屠宰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陇西县牛羊屠宰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陇西县牛羊屠宰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陇西县文峰 (略) 南侧、孙坪村村部西南侧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陇西县牛羊屠宰建设工程,旨在陇西县打造一个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牛羊屠宰产业基地,通过引入先进的屠宰加工设备与科学管理模式,构建从牛羊收购、屠宰、加工到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全面提升陇西县牛羊屠宰行业的整体水平,推动当地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将陇西建设成为甘肃省内重要的牛羊屠宰加工与流通枢纽。工程新建1条年屠宰1.#头肉牛屠宰生产线和1条年屠宰#头肉羊屠宰生产线。项目建设用地面积#.00m2(16.80亩),总建筑面积:5753.38m2;建设内容包括车间、服务用房、1#仓库、2#仓库、屠宰车间、待宰车间等。项目总投资估算5100.#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600.#元;铺底流动资金#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陇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文峰 (略) 东侧、孙坪村村部南侧#号
邮编:# 联系人:韩军红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兰州理工大学高新技术 (略)
地址: (略) (略) 兰工坪287号 邮编:#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
陇西县牛羊屠宰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陇西县牛羊屠宰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陇西县牛羊屠宰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陇西县文峰 (略) 南侧、孙坪村村部西南侧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陇西县牛羊屠宰建设工程,旨在陇西县打造一个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牛羊屠宰产业基地,通过引入先进的屠宰加工设备与科学管理模式,构建从牛羊收购、屠宰、加工到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全面提升陇西县牛羊屠宰行业的整体水平,推动当地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将陇西建设成为甘肃省内重要的牛羊屠宰加工与流通枢纽。工程新建1条年屠宰1.#头肉牛屠宰生产线和1条年屠宰#头肉羊屠宰生产线。项目建设用地面积#.00m2(16.80亩),总建筑面积:5753.38m2;建设内容包括车间、服务用房、1#仓库、2#仓库、屠宰车间、待宰车间等。项目总投资估算5100.#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600.#元;铺底流动资金#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陇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文峰 (略) 东侧、孙坪村村部南侧#号
邮编:# 联系人:韩军红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兰州理工大学高新技术 (略)
地址: (略) (略) 兰工坪287号 邮编:#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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