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0号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扩建项目 | 苏 (略) (略) 143号 | (略) | 苏州云 (略) | 项目位于苏 (略) 枫桥 (略) 143号,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并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注塑件*个和多 (略) 板*平方米。 | 项目注塑件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注塑件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现有喷淋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多 (略) 板喷砂线、棕化线产生的硫酸雾和化学实验室产生的氯化氢收集后经新增的湿式碱液洗涤塔(TA009)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层压、点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新增的喷淋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钻孔、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新增的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 (略) 理好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酸碱废水、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经新增 (略) (略) 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噪声经厂房隔声、安装减震装置后达标排放。固 (略) 置,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0号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扩建项目 | 苏 (略) (略) 143号 | (略) | 苏州云 (略) | 项目位于苏 (略) 枫桥 (略) 143号,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并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注塑件*个和多 (略) 板*平方米。 | 项目注塑件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注塑件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现有喷淋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多 (略) 板喷砂线、棕化线产生的硫酸雾和化学实验室产生的氯化氢收集后经新增的湿式碱液洗涤塔(TA009)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层压、点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新增的喷淋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钻孔、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新增的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 (略) 理好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酸碱废水、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经新增 (略) (略) 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噪声经厂房隔声、安装减震装置后达标排放。固 (略) 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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