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专家咨询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投资总额: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16%
建设内容:年产#根电话线、#米电源线、#根医疗导管
建设地点: (略) (略) 甪 (略) 72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11月底竣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公司于2025年1月委托苏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由苏 (略) 、 (略) 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苏州 (略) 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生产能力补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2024.11.29和 2024.11.30
1、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
2、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气。
3、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公众查阅验收监测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4年1月27日至2月1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 (略)
联系人:杨宇
联系地址:苏 (略) (略) 379 号
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5年1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专家咨询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投资总额: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16%
建设内容:年产#根电话线、#米电源线、#根医疗导管
建设地点: (略) (略) 甪 (略) 72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11月底竣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公司于2025年1月委托苏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由苏 (略) 、 (略) 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苏州 (略) 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生产能力补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2024.11.29和 2024.11.30
1、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
2、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气。
3、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公众查阅验收监测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4年1月27日至2月1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 (略)
联系人:杨宇
联系地址:苏 (略) (略) 379 号
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航空显示器、传感器产品科研充及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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