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天发改〔2025〕8号
天等县发 (略)
关于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天等县住房和 (略) :
报来的《关于给予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天建函〔2025〕13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广西壮 (略) 建筑科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天 (略) 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经营服务和使用,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同意建设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
三、项目代码:2412-*-04-05-*。
四、项目业主:天等县住房和 (略) 。
五、项目建设地点:天 (略) 。
六、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城 (略)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新建燃气低压管道*米,其中* (略) 管道*米、*立管*米,加装安全报警装置7477套,以及阀门和调压设备等配套设施。
(二)城区城中村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新建燃气低压管道*米,其中* (略) 管道533米、*立管*米,加装安全报警装置3558套,以及阀门和调压设备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8702.*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71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91.*元,预备费为791.*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八、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
九、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环境保护、劳动安全措施。
十、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 (略) 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尽快完善相关材料及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天等县发 (略)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等县发 (略) 办公室2025年2月19日印发 |
附件:
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工程 | |||||||
其他 | |||||||
审批 部门 核准 意见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5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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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天发改〔2025〕8号
天等县发 (略)
关于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天等县住房和 (略) :
报来的《关于给予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天建函〔2025〕13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广西壮 (略) 建筑科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天 (略) 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经营服务和使用,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同意建设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
三、项目代码:2412-*-04-05-*。
四、项目业主:天等县住房和 (略) 。
五、项目建设地点:天 (略) 。
六、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城 (略)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新建燃气低压管道*米,其中* (略) 管道*米、*立管*米,加装安全报警装置7477套,以及阀门和调压设备等配套设施。
(二)城区城中村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新建燃气低压管道*米,其中* (略) 管道533米、*立管*米,加装安全报警装置3558套,以及阀门和调压设备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8702.*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71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91.*元,预备费为791.*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八、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
九、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环境保护、劳动安全措施。
十、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 (略) 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尽快完善相关材料及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天等县发 (略)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等县发 (略) 办公室2025年2月19日印发 |
附件:
天等县瓶装液化气改造管道燃气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工程 | |||||||
其他 | |||||||
审批 部门 核准 意见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5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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