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38.374公顷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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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38.374公顷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38.374公顷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3 (略)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0-(略)

  传 真:0750-(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38.374公顷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 (略) (略) 海宴镇丹堂村凌冲围,建设(略)平方米养殖大棚(单个297平方米,共计675个),内设养殖池,池体高度为0.8m,池底布设增氧管,配备风机全程增氧。配套沉淀池,多级生态滤池。主要从事南美白对虾的海水养殖,年产南美白对虾675吨。

环评机构

广东德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废气、消毒过程废气、养殖塘整理废气、发电机废气。消毒过程废气、养殖塘整理废气、发电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养殖过程废气中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处理后,定期泵送到附近地农地用于农林灌溉;地面冲洗废水、养殖尾水经“三池三槽”处理后达标排放,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表2一级标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38.374公顷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3 (略)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0-(略)

  传 真:0750-(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38.374公顷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 (略) (略) 海宴镇丹堂村凌冲围,建设(略)平方米养殖大棚(单个297平方米,共计675个),内设养殖池,池体高度为0.8m,池底布设增氧管,配备风机全程增氧。配套沉淀池,多级生态滤池。主要从事南美白对虾的海水养殖,年产南美白对虾675吨。

环评机构

广东德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废气、消毒过程废气、养殖塘整理废气、发电机废气。消毒过程废气、养殖塘整理废气、发电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养殖过程废气中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处理后,定期泵送到附近地农地用于农林灌溉;地面冲洗废水、养殖尾水经“三池三槽”处理后达标排放,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表2一级标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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