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关于报备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811号公示情况说明
博兴县关于报备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811号公示情况说明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博兴县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811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受理编号:访受〔2021〕811号“博兴县博 (略) 东谷王村村北侧与村南 (略) 地热井,冬天取暖时1小时排放200方地热矿盐水,已持续4年使用,无任何手续,非法经营”
二、整改目标
该村地热井项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且用于该村居民冬季供暖。符合省、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清理整顿范围, (略) 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依法依规补办完善采矿许可手续。
三、整改措施
按照地热井采矿许可审批管理权 (略) 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该村地热井项目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该村地热井问题整改,强化地热井开发利用监督检查,保证地热资源开采规范有序。
四、整改完成情况
该村地热井已完 (略) 上挂牌出让,完成整改。该问题已整改完毕,达到销号标准。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博兴县自然资 (略) 反映,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博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博兴县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811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受理编号:访受〔2021〕811号“博兴县博 (略) 东谷王村村北侧与村南 (略) 地热井,冬天取暖时1小时排放200方地热矿盐水,已持续4年使用,无任何手续,非法经营”
二、整改目标
该村地热井项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且用于该村居民冬季供暖。符合省、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清理整顿范围, (略) 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依法依规补办完善采矿许可手续。
三、整改措施
按照地热井采矿许可审批管理权 (略) 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该村地热井项目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该村地热井问题整改,强化地热井开发利用监督检查,保证地热资源开采规范有序。
四、整改完成情况
该村地热井已完 (略) 上挂牌出让,完成整改。该问题已整改完毕,达到销号标准。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博兴县自然资 (略) 反映,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博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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