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化引才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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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化引才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 (略) 建设,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引才聚才工作,根据《苏州 (略) 社会化引才奖励实施办法操作细则》(苏园人才办〔2025〕6 号),现开展苏州 (略) 社会化引才信息备案工作具体如下:

一、备案对象

(略) 外人才引 (略) 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机构,社会化机构包括海外引才工作站、海外离岸创新基地、国内外留学人员组织、校友组织、人才联络组织、学术机构、联盟协会、投资机构、服务中介等。

二、备案要求

引才信息备案工作常年受理,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从区外全职引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

2. 人才引进前需要尚 (略) 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备案材料

1. 备案信息真实性声明;

2. 社会化引才机构营业执照;

3. 人才身份证明材料和简历;

4. 人才尚未 (略) 证明材料(国内建议提供社保证明或完税证明;国外建议提供聘用协议或在职证明或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

四、备案流程

(一)线上登记。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请“社会化引才机构”访问苏州 (略) 人 (略) 通办http://**点击“业务办理-面向企业”->“企业引才”->“社会化引才备案”,点击底部“在线办理”进入申请系统。

(二)材料上传。

社会化引才机构将所需材料上传至系统,备案完成。

(三)系统审核。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对社会化引才机构推荐的人才进行形式审核,重点审核信息填报的完整性以及人才信息的匹配度。

五、相关要求

未按时进行引才备案登记的机构,不予兑现后续奖励。社会化引才机构和相关单位应当对引进人才的真实性、关联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骗取奖励的机构,将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系统,除追回奖励经费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中心 倪老师 0512-(略)

园区企服中心 顾老师 0512-(略)

园区企服中心 张老师 0512-(略)


附件1: 社会化引才奖励-社会化引才备案申报操作手册


2025年2月20日


为加快 (略) 建设,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引才聚才工作,根据《苏州 (略) 社会化引才奖励实施办法操作细则》(苏园人才办〔2025〕6 号),现开展苏州 (略) 社会化引才信息备案工作具体如下:

一、备案对象

(略) 外人才引 (略) 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机构,社会化机构包括海外引才工作站、海外离岸创新基地、国内外留学人员组织、校友组织、人才联络组织、学术机构、联盟协会、投资机构、服务中介等。

二、备案要求

引才信息备案工作常年受理,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从区外全职引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

2. 人才引进前需要尚 (略) 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备案材料

1. 备案信息真实性声明;

2. 社会化引才机构营业执照;

3. 人才身份证明材料和简历;

4. 人才尚未 (略) 证明材料(国内建议提供社保证明或完税证明;国外建议提供聘用协议或在职证明或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

四、备案流程

(一)线上登记。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请“社会化引才机构”访问苏州 (略) 人 (略) 通办http://**点击“业务办理-面向企业”->“企业引才”->“社会化引才备案”,点击底部“在线办理”进入申请系统。

(二)材料上传。

社会化引才机构将所需材料上传至系统,备案完成。

(三)系统审核。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对社会化引才机构推荐的人才进行形式审核,重点审核信息填报的完整性以及人才信息的匹配度。

五、相关要求

未按时进行引才备案登记的机构,不予兑现后续奖励。社会化引才机构和相关单位应当对引进人才的真实性、关联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骗取奖励的机构,将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系统,除追回奖励经费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中心 倪老师 0512-(略)

园区企服中心 顾老师 0512-(略)

园区企服中心 张老师 0512-(略)


附件1: 社会化引才奖励-社会化引才备案申报操作手册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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