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路36号地块福厦经贸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 (略) (略) (略) 36号, (略) , (略) ,东至寨上二 (略) ,南侧红线外紧邻两个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 (略) 15号建发股份地块(污染地块)和广达大厦地块(已收储的空地),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8.#°、北纬24.#°,占地面积为6679.979m2。
本项目地块1993年前为滩涂,1993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划拨给福建省医药 (略) 用于建设仓库,2006年3月该地块由福建 (略) 进行土地利用管理,其中2000~2016年地块曾出租作为企业模具、注塑件的生产厂房,于2017~2020年出租作为文创用地,仅作为办公场所,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于2020年8月27日地块启动征迁工作,于2022年底地块内建筑物拆除后进行封闭管理,于2023年1月19日地 (略) (略) 人民政府。根据《06-1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方案公布》(2020年6月),可知该地块用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 (略) (略) 国有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中国建材检 (略) (略)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有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超筛选值点位共3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氨氮、亚硝酸盐、锰、浑浊度、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碘化物等指标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超第一类筛选值要求。
基于上述结论, (略) (略) 国有 (略) 于2023年7月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方式进行调查,于2023年8月3日开展了《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方案》的专家评审,布点方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23年8月17日~2024年3月11日开展了详细调查阶段第一次~第九次的土壤钻探、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成井洗井、采样洗井、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现场采集、样品流转及实验室分析工作。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地块部分点位土壤存在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三氯#烯、氯#烯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污染深度主要集中在填土层;部分点位地下水存在pH、锰、铝、氨氮、碘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或氯#烯、顺-1,2-二氯#烯、三氯#烯超过IV类水质标准。10月12日编制完成的《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修改完善经专家复核完成备案。
基于上述地块规划和调查结果,现编制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二、风险评估
(1)风险表征结果
根据上述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以及风险表征计算,本地块在未来规划中小学用地情景时,土壤中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氯#烯、三氯#烯在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等暴露途径下,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进行后续修复。
在地下水不饮用的前提下,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中仅氯#烯、三氯#烯通过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这两种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进行修复。
(2)建议的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
通过反推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及筛选值对比,给出了本地块中小学用地类型下,土壤中需修复的污染物及其修复目标建议值分别为:苯并(a)芘0.55mg/kg,二苯并(a, h)蒽0.55mg/kg、氯#烯0.12mg/kg、三氯#烯0.7mg/kg、石油烃(C10-C40) 826mg/kg。
通过风险控制值及评价标准对比,给出了本地块中小学用地类型、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境下,地下水中需修复的污染物及其修复目标建议值分别为:氯#烯0.182mg/L、三氯#烯0.619mg/L。
(3)土壤修复范围划定
根据以上修复目标值,划定了土壤修复范围(详见图 10.1-1~图10.1-6所示)如下:
1)第Ⅰ层(0-1.0m)土层中:
Ⅰ-A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215.73m2,污染土方量为1215.73m3;
Ⅰ-B区三氯#烯污染的面积为699.01m2,污染土方量为699.01m3;
Ⅰ-C区苯并[a]芘污染的面积为264.83m2,污染土方量为264.83m3;
合计0-1.0m土层内超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三氯#烯,污染面积为2179.57m2,污染土方量为2179.57m3。
2)第Ⅱ层(1.0-2.5m)土层中:
Ⅱ-A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27.39m2,污染土方量为191.09m3;
Ⅱ-B区石油烃(C10-C40)污染的面积为197.13m2,污染土方量为295.70m3;
Ⅱ-C区三氯#烯污染的面积为699.01m2,污染土方量为1048.52m3;
合计1.0-2.5m土层内超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三氯#烯,污染面积为1023.53m2,污染土方量为1535.31m3。
3)第Ⅲ层(2.5-4.5m)土层中:Ⅲ区三氯#烯、氯#烯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013.40m2,污染土方量为2026.80m3。
4)第Ⅳ层(4.5-6.5m)土层中:Ⅳ区三氯#烯、氯#烯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053.41m2,污染土方量为2106.82m3。
5)第Ⅴ层(6.5-8.5m)土层中:Ⅴ区三氯#烯、氯#烯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013.40m2,污染土方量为2026.80m3。
综上,地块内土壤超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三氯#烯、氯#烯,修复总面积2474.47m2,修复土方量合计为9875.30m3。
(4)地下水修复范围划定
利用Surfer软件中克里金插值法,针对地块内地下水中氯#烯、三氯#烯三个指标的修复范围进行划定(详见图10.2-1~图10.2-4),得到地块内地下水氯#烯的修复范围约为207.0m2,三氯#烯的修复范围约为1566.79m2,地下水总修复范围为1647.72m2。
(5)修复技术推荐
基于地块污染特点,考虑修复管控技术的适用性、需要的时间、成本和施工周期等因素,将上述修复管控技术通过技术筛选矩阵进行比选(见表11.3-1所示)。根据比选结果,本地块修复管控技术作如下建议:
1)针对0~2.5m浅层污染为主的苯并(a)芘、二苯并(a, h)蒽、石油烃C10-C40污染土壤,可考虑水泥 (略) 置、异位热脱附、异位化学氧化、异位淋洗技 (略) 置;
2)针对污染较深、且土壤和地下水均存在三氯#烯、氯#烯 (略) 域,可采用水 (略) 置技术,例如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原位微生物注射、地下水曝气技术进 (略) 置;
3)针对地块氯代烃污染地下水至地块边界的情况,建议在污染边界建设阻隔墙,减少地块对周边的污染扩散影响。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国有 (略)
联系方式:陈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 (略)
联系方式:赖工,#
2025年2月21日
一、项目概况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 (略) (略) (略) 36号, (略) , (略) ,东至寨上二 (略) ,南侧红线外紧邻两个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 (略) 15号建发股份地块(污染地块)和广达大厦地块(已收储的空地),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8.#°、北纬24.#°,占地面积为6679.979m2。
本项目地块1993年前为滩涂,1993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划拨给福建省医药 (略) 用于建设仓库,2006年3月该地块由福建 (略) 进行土地利用管理,其中2000~2016年地块曾出租作为企业模具、注塑件的生产厂房,于2017~2020年出租作为文创用地,仅作为办公场所,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于2020年8月27日地块启动征迁工作,于2022年底地块内建筑物拆除后进行封闭管理,于2023年1月19日地 (略) (略) 人民政府。根据《06-1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方案公布》(2020年6月),可知该地块用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 (略) (略) 国有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中国建材检 (略) (略)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有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超筛选值点位共3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氨氮、亚硝酸盐、锰、浑浊度、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碘化物等指标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超第一类筛选值要求。
基于上述结论, (略) (略) 国有 (略) 于2023年7月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方式进行调查,于2023年8月3日开展了《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方案》的专家评审,布点方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23年8月17日~2024年3月11日开展了详细调查阶段第一次~第九次的土壤钻探、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成井洗井、采样洗井、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现场采集、样品流转及实验室分析工作。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地块部分点位土壤存在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三氯#烯、氯#烯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污染深度主要集中在填土层;部分点位地下水存在pH、锰、铝、氨氮、碘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或氯#烯、顺-1,2-二氯#烯、三氯#烯超过IV类水质标准。10月12日编制完成的《 (略) 36号地块(福厦经贸)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修改完善经专家复核完成备案。
基于上述地块规划和调查结果,现编制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二、风险评估
(1)风险表征结果
根据上述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以及风险表征计算,本地块在未来规划中小学用地情景时,土壤中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氯#烯、三氯#烯在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等暴露途径下,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进行后续修复。
在地下水不饮用的前提下,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中仅氯#烯、三氯#烯通过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这两种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进行修复。
(2)建议的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
通过反推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及筛选值对比,给出了本地块中小学用地类型下,土壤中需修复的污染物及其修复目标建议值分别为:苯并(a)芘0.55mg/kg,二苯并(a, h)蒽0.55mg/kg、氯#烯0.12mg/kg、三氯#烯0.7mg/kg、石油烃(C10-C40) 826mg/kg。
通过风险控制值及评价标准对比,给出了本地块中小学用地类型、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境下,地下水中需修复的污染物及其修复目标建议值分别为:氯#烯0.182mg/L、三氯#烯0.619mg/L。
(3)土壤修复范围划定
根据以上修复目标值,划定了土壤修复范围(详见图 10.1-1~图10.1-6所示)如下:
1)第Ⅰ层(0-1.0m)土层中:
Ⅰ-A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215.73m2,污染土方量为1215.73m3;
Ⅰ-B区三氯#烯污染的面积为699.01m2,污染土方量为699.01m3;
Ⅰ-C区苯并[a]芘污染的面积为264.83m2,污染土方量为264.83m3;
合计0-1.0m土层内超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三氯#烯,污染面积为2179.57m2,污染土方量为2179.57m3。
2)第Ⅱ层(1.0-2.5m)土层中:
Ⅱ-A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27.39m2,污染土方量为191.09m3;
Ⅱ-B区石油烃(C10-C40)污染的面积为197.13m2,污染土方量为295.70m3;
Ⅱ-C区三氯#烯污染的面积为699.01m2,污染土方量为1048.52m3;
合计1.0-2.5m土层内超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三氯#烯,污染面积为1023.53m2,污染土方量为1535.31m3。
3)第Ⅲ层(2.5-4.5m)土层中:Ⅲ区三氯#烯、氯#烯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013.40m2,污染土方量为2026.80m3。
4)第Ⅳ层(4.5-6.5m)土层中:Ⅳ区三氯#烯、氯#烯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053.41m2,污染土方量为2106.82m3。
5)第Ⅴ层(6.5-8.5m)土层中:Ⅴ区三氯#烯、氯#烯复合污染的面积为1013.40m2,污染土方量为2026.80m3。
综上,地块内土壤超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三氯#烯、氯#烯,修复总面积2474.47m2,修复土方量合计为9875.30m3。
(4)地下水修复范围划定
利用Surfer软件中克里金插值法,针对地块内地下水中氯#烯、三氯#烯三个指标的修复范围进行划定(详见图10.2-1~图10.2-4),得到地块内地下水氯#烯的修复范围约为207.0m2,三氯#烯的修复范围约为1566.79m2,地下水总修复范围为1647.72m2。
(5)修复技术推荐
基于地块污染特点,考虑修复管控技术的适用性、需要的时间、成本和施工周期等因素,将上述修复管控技术通过技术筛选矩阵进行比选(见表11.3-1所示)。根据比选结果,本地块修复管控技术作如下建议:
1)针对0~2.5m浅层污染为主的苯并(a)芘、二苯并(a, h)蒽、石油烃C10-C40污染土壤,可考虑水泥 (略) 置、异位热脱附、异位化学氧化、异位淋洗技 (略) 置;
2)针对污染较深、且土壤和地下水均存在三氯#烯、氯#烯 (略) 域,可采用水 (略) 置技术,例如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原位微生物注射、地下水曝气技术进 (略) 置;
3)针对地块氯代烃污染地下水至地块边界的情况,建议在污染边界建设阻隔墙,减少地块对周边的污染扩散影响。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国有 (略)
联系方式:陈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 (略)
联系方式:赖工,#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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