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年产5000千米特种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石 (略) 年产5000千米特种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略)
一、项目位于无极县河北无极经 (略) (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7"41.413",北纬:38°9"57.001",本项 (略) 预留空地建设,不新增占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7 (略) 的南凝仁村。本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千米特种电线电缆,其中2500千米特种电线电缆,2500千米防火特种电线电缆。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用于泼洒地面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用水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拔丝废气、绝缘挤出废气、交联废气、挤出护套废气、喷码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废气和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拔丝废气、绝缘挤出废气、交联废气、挤出护套废气、喷码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略)烷总烃、氯化氢。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24m高排气筒(P1)”处理后排放。
非(略)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去除效率要求。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废气和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上料废气产生的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经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略)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及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中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废铜杆、铝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油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废铜杆、铝杆、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生 (略) 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相关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非(略)烷总烃:0.244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石 (略) 年产5000千米特种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略)
一、项目位于无极县河北无极经 (略) (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7"41.413",北纬:38°9"57.001",本项 (略) 预留空地建设,不新增占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7 (略) 的南凝仁村。本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千米特种电线电缆,其中2500千米特种电线电缆,2500千米防火特种电线电缆。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用于泼洒地面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用水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拔丝废气、绝缘挤出废气、交联废气、挤出护套废气、喷码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废气和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拔丝废气、绝缘挤出废气、交联废气、挤出护套废气、喷码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略)烷总烃、氯化氢。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24m高排气筒(P1)”处理后排放。
非(略)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去除效率要求。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废气和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上料废气产生的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经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略)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及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中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废铜杆、铝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油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废铜杆、铝杆、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生 (略) 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相关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非(略)烷总烃:0.244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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