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扶持范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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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扶持范围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 (略) 范围内公开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扶持范围,并收集符合条件的秸秆利用主体进行扶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范围

项目支持对象是承担秸秆“五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的农民和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相关技术研究推广的单位,支持内容主要有:

(一)秸秆还田或运输环节:

(二)秸秆离田环节的捡#、收集设备;

(三)秸秆利用环节的粉碎,打捆等加工设备和储草棚,青贮套等设施;

(四)开展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或生态效益等研究、试验、监测;

(五)项目管理中涉及的技术支持,宣传培训,审计,验收等。

二、申报要求

(略) 辖区内有自己的厂房和生产设备,并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或者有 (略) 辖区新建设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 (略) 辖区范围内收售利用秸秆每年不少于4500吨,以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申报后, (略) (略) 将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及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实际情况给予扶持;联系人,徐思宏,联系电话:0878-#;申报表于2025年2月25日前上报。

附件: (略)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

(略) (略)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略)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单位: 立方米、平方米、吨、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现有厂房面积

年产量

秸秆利用量

秸秆利用量

申请扶持规模

扶持资金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 (略) 范围内公开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扶持范围,并收集符合条件的秸秆利用主体进行扶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范围

项目支持对象是承担秸秆“五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的农民和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相关技术研究推广的单位,支持内容主要有:

(一)秸秆还田或运输环节:

(二)秸秆离田环节的捡#、收集设备;

(三)秸秆利用环节的粉碎,打捆等加工设备和储草棚,青贮套等设施;

(四)开展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或生态效益等研究、试验、监测;

(五)项目管理中涉及的技术支持,宣传培训,审计,验收等。

二、申报要求

(略) 辖区内有自己的厂房和生产设备,并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或者有 (略) 辖区新建设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 (略) 辖区范围内收售利用秸秆每年不少于4500吨,以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申报后, (略) (略) 将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及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实际情况给予扶持;联系人,徐思宏,联系电话:0878-#;申报表于2025年2月25日前上报。

附件: (略)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

(略) (略)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略)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单位: 立方米、平方米、吨、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现有厂房面积

年产量

秸秆利用量

秸秆利用量

申请扶持规模

扶持资金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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