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法定图则GX11单元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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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法定图则GX11单元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华 (略) ]法定图则GX11单元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华 (略) ]法定图则,拟调整的GX11单元涉及的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1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3+C1),用地面积为356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为3363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为5376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4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2420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自行车停靠点、人行过街天桥”;11-06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为4334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门诊部”;11-07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2+S3),用地面积为2628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会停车场(库)、环卫工人作息站、公共厕所”;11-08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为6349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9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为3458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上述地块共同备注为“1.近期现状保留。2.远期如需改造,建议以办公、配套服务为主导功能,规划统筹11-01、11-02、11-03、11-04、11-05、11-06、11-07、11-08、11-09等9个地块。建筑增量为(略),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建筑总量为22.(略)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总量为1.(略)平方米。重点落实广场及停车场(11-07)等独立占地的公共活动场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因该单元内暂无更新计划,取消对更新范围的表达,具体范围以 (略) 更新计划为准。该单元范围内的规划增量结合具体项目在标准单元内合理分配。

  (二)综合考虑现状建设、周边地块的交通 (略) 可实施性,对规划尚未 (略) (略) 部优化。

  (三)结合土地权属及现状建设情况,对地块进行优化:

  1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3+C1),用地面积为356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为3363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11-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为4061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11-04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地块若进行二次开发,需充分考虑 (略) 交通问题”;11-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48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自行 (略) 、人行过街天桥”,备注“现状”。11-06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为394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门诊部”,备注“现状”;11-08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为646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11-0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文体设施用地(G1+GIC2),用地面积为7655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包括且不限于社会停车场(库)(300个)、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公共厕所、文化活动室”,备注 “现状”。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公示

  1. (略) 规划和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009号规划大厦

  2. (略) 规划和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9号山海大厦

  3. (略) 华强北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赛格科技园3栋8层

  4.项目现场

  地址: (略) (略) 华强北 (略) 1号

  (二)网上公示

   (略) 规划和 (略) (略) 站

  http://**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3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略) 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 (略) 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完后 (略) (略) (略) 69号山 (略) 规划和 (略) (略) 规划科(邮编(略)),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 (略) 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 (略) 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 (略) (略) 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略)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1.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N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华 (略) ]法定图则GX11单元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华 (略) ]法定图则,拟调整的GX11单元涉及的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1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3+C1),用地面积为356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为3363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为5376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4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2420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自行车停靠点、人行过街天桥”;11-06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为4334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门诊部”;11-07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2+S3),用地面积为2628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会停车场(库)、环卫工人作息站、公共厕所”;11-08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为6349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1-09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为3458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上述地块共同备注为“1.近期现状保留。2.远期如需改造,建议以办公、配套服务为主导功能,规划统筹11-01、11-02、11-03、11-04、11-05、11-06、11-07、11-08、11-09等9个地块。建筑增量为(略),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建筑总量为22.(略)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总量为1.(略)平方米。重点落实广场及停车场(11-07)等独立占地的公共活动场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因该单元内暂无更新计划,取消对更新范围的表达,具体范围以 (略) 更新计划为准。该单元范围内的规划增量结合具体项目在标准单元内合理分配。

  (二)综合考虑现状建设、周边地块的交通 (略) 可实施性,对规划尚未 (略) (略) 部优化。

  (三)结合土地权属及现状建设情况,对地块进行优化:

  1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3+C1),用地面积为356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为3363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11-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为4061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11-04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地块若进行二次开发,需充分考虑 (略) 交通问题”;11-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48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自行 (略) 、人行过街天桥”,备注“现状”。11-06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为394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门诊部”,备注“现状”;11-08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为646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11-0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文体设施用地(G1+GIC2),用地面积为7655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包括且不限于社会停车场(库)(300个)、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公共厕所、文化活动室”,备注 “现状”。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公示

  1. (略) 规划和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009号规划大厦

  2. (略) 规划和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9号山海大厦

  3. (略) 华强北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赛格科技园3栋8层

  4.项目现场

  地址: (略) (略) 华强北 (略) 1号

  (二)网上公示

   (略) 规划和 (略) (略) 站

  http://**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3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略) 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 (略) 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完后 (略) (略) (略) 69号山 (略) 规划和 (略) (略) 规划科(邮编(略)),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 (略) 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 (略) 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 (略) (略) 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略)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1.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N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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