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泰州市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调试公示
项目公示|泰州市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调试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现将三峡 (略) (略) 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三峡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罡杨镇罡门村
调试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0日
联系人:葛振
联系电话:#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现将三峡 (略) (略) 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三峡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罡杨镇罡门村
调试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0日
联系人:葛振
联系电话:#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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