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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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报批前公示

经与湖州久 (略) 友好协商,由湖州南太湖 (略) 承接并经办湖州久 (略) 年产1500吨先进核能用高性能合金丝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湖州久 (略) 年产1500吨先进核能用高性能合金丝材建设项目
项目新征地位于 (略) 南 (略) 创业大道南侧凤凰西单元FH-02-02-02D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72亩,新增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引进全自动焊丝层绕机、直线式拉丝机组等进口设备,购置保护气氛固溶炉、异形丝成型机、焊丝装桶机、配套用氨分解制氢装置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吨先进核能用高性能合金丝材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销售*万元,年利税*元。

项目已由湖州南 (略) 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2403-*-04-01-*。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州久 (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简旭明*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州南太湖 (略)
联系方式:0572-*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 (略) 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
(7)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南 (略) 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略) 1568号南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湖州南太湖 (略) 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文件


经与湖州久 (略) 友好协商,由湖州南太湖 (略) 承接并经办湖州久 (略) 年产1500吨先进核能用高性能合金丝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湖州久 (略) 年产1500吨先进核能用高性能合金丝材建设项目
项目新征地位于 (略) 南 (略) 创业大道南侧凤凰西单元FH-02-02-02D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72亩,新增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引进全自动焊丝层绕机、直线式拉丝机组等进口设备,购置保护气氛固溶炉、异形丝成型机、焊丝装桶机、配套用氨分解制氢装置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吨先进核能用高性能合金丝材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销售*万元,年利税*元。

项目已由湖州南 (略) 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2403-*-04-01-*。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州久 (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简旭明*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州南太湖 (略)
联系方式:0572-*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 (略) 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
(7)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南 (略) 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略) 1568号南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湖州南太湖 (略) 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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