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梅州丰顺110千伏内岭输变电工程》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城镇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梅州丰顺110千伏内岭输变电工程)》(情况表编号:(略))。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丰 (略) 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完善城乡功能, (略) 域协调发展,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丰顺县国土空间总 (略) 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6224公顷,共1个落实地块,落实地块LS01位于汤西镇新湖村。使用前,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5587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0637公顷;使用后,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0.6224公顷。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丰顺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丰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均保持不变,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6224公顷。
四、公示方式
公示机关:丰顺县 (略)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共7个自然日
(略) 站:http://**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753-(略)
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2月26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 (略) 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梅州丰顺110千伏内岭输变电工程)”字样)
附件: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
丰顺县 (略)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城镇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梅州丰顺110千伏内岭输变电工程)》(情况表编号:(略))。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丰 (略) 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完善城乡功能, (略) 域协调发展,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丰顺县国土空间总 (略) 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6224公顷,共1个落实地块,落实地块LS01位于汤西镇新湖村。使用前,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5587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0637公顷;使用后,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0.6224公顷。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丰顺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丰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均保持不变,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6224公顷。
四、公示方式
公示机关:丰顺县 (略)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共7个自然日
(略) 站:http://**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753-(略)
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2月26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 (略) 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梅州丰顺110千伏内岭输变电工程)”字样)
附件: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
丰顺县 (略)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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