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衢州龙游县横山镇天池村68MW药光互补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衢州龙游县横山镇天池村68MW药光互补项目110kV送出工程 | (略) 龙游县 | 国 (略) (略) | (1)间隔扩建工程:①模环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扩建模环变110kV出线间隔1回。②士元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保护改造工程:本期把原110kV石模1738士元支线的普通微机距离保护测控装置改造 (略) 光纤差动保护测控集成装置,要求为自主可控设备,设备在原位置改造。本期间隔保护改造工程不涉及110kV以上电气设备,项目建设对变电站四周的电磁环境及声环境均不产生影响,因此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线路工程 士元-模环T接光伏电站11 (略) 工程:根据工程初步设计资料复核结果,本项 (略) 路径长度7.89km,其中新建单 (略) 7.8km(其中0.17km双回设计单回架设,其余7.63k (略) ),更换石模1738线27#-模环变士元间隔导地线0.355km(更换地线)。新建单 (略) 路径长0.09km。拆除石模1738线士元支线14#塔。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1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期临时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占用林地,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堆放和回填利用;临 (略) 尽可能利 (略) ,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及植被的恢复。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3水污染防治措施:做 (略) 理措施和回用措施,严禁超标排放。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4日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略)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衢州龙游县横山镇天池村68MW药光互补项目110kV送出工程 | (略) 龙游县 | 国 (略) (略) | (1)间隔扩建工程:①模环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扩建模环变110kV出线间隔1回。②士元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保护改造工程:本期把原110kV石模1738士元支线的普通微机距离保护测控装置改造 (略) 光纤差动保护测控集成装置,要求为自主可控设备,设备在原位置改造。本期间隔保护改造工程不涉及110kV以上电气设备,项目建设对变电站四周的电磁环境及声环境均不产生影响,因此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线路工程 士元-模环T接光伏电站11 (略) 工程:根据工程初步设计资料复核结果,本项 (略) 路径长度7.89km,其中新建单 (略) 7.8km(其中0.17km双回设计单回架设,其余7.63k (略) ),更换石模1738线27#-模环变士元间隔导地线0.355km(更换地线)。新建单 (略) 路径长0.09km。拆除石模1738线士元支线14#塔。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1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期临时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占用林地,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堆放和回填利用;临 (略) 尽可能利 (略) ,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及植被的恢复。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3水污染防治措施:做 (略) 理措施和回用措施,严禁超标排放。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4日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略)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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