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兰市惠丰菌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舒兰市惠丰菌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 (略) 拟对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略)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经 (略) 兴华 (略) 交汇北100米 | (略) (略) | 吉林省晟隆环境 (略) | 新建项目,建设年产(略)袋木耳菌包生产线一条,建设一台6t/h生物质锅炉及除尘设备。总占地面积(略)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须采取有效 (略) 理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2的排放标准要求,经不低于3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原料进行加水预湿、生产车间自然通风等防控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废水、蒸汽凝液和生活污水,所有废水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装隔声罩且底部设减振垫,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来降低噪声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筛分杂质袋装暂存在生产车间内,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箱内,委托环 (略) 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 (略) 置;除尘器粉尘与锅炉灰渣袋装暂存灰渣间内定期外售有机肥厂;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 (略) 理;不合格菌包基料拆袋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废紫外线灯管放入防渗漏容器,避免废灯管破碎汞挥发,暂存危废暂存间 (略) 理资质单 (略) 理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关于舒兰市惠丰菌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 (略) 拟对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略)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经 (略) 兴华 (略) 交汇北100米 | (略) (略) | 吉林省晟隆环境 (略) | 新建项目,建设年产(略)袋木耳菌包生产线一条,建设一台6t/h生物质锅炉及除尘设备。总占地面积(略)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须采取有效 (略) 理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2的排放标准要求,经不低于3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原料进行加水预湿、生产车间自然通风等防控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废水、蒸汽凝液和生活污水,所有废水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装隔声罩且底部设减振垫,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来降低噪声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筛分杂质袋装暂存在生产车间内,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箱内,委托环 (略) 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 (略) 置;除尘器粉尘与锅炉灰渣袋装暂存灰渣间内定期外售有机肥厂;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 (略) 理;不合格菌包基料拆袋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废紫外线灯管放入防渗漏容器,避免废灯管破碎汞挥发,暂存危废暂存间 (略) 理资质单 (略) 理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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