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0日拟作出海德精密沈阳有限公司熔化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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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0日拟作出海德精密沈阳有限公司熔化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略) 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德精密(沈阳)有限公司熔化炉改造项目

(略) (略)

海德精密(沈阳)有限公司

辽宁 (略)

/

/

项目为技改项目, (略) (略) 9-1、9-2、9-3号,利用既有厂房进行建设。为加快清洁低碳能源替代,项目将现有5套生物质熔化炉及配套生物质气化炉拆除替换为天然气熔化炉,同时新增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将生产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改造为微负压收集系统。技改完成后全厂产品种类及产能不变,生产汽车用铝毛胚件#件。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供电、供水、供暖、 (略) 政工程。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工序应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天然气燃烧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熔化废气共同经吸尘罩收集至既有湿式除尘+静电除 (略) 理后,通过既有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等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颗粒物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表A.1标准要求。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湿式除尘器沉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置于专用容器内,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的既有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既有项目已将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气治理措施、 (略) 理站、生产车间1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将化粪池、生产车间2、修理车间、仓库车间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办公室划分为简 (略) ,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略) 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德精密(沈阳)有限公司熔化炉改造项目

(略) (略)

海德精密(沈阳)有限公司

辽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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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技改项目, (略) (略) 9-1、9-2、9-3号,利用既有厂房进行建设。为加快清洁低碳能源替代,项目将现有5套生物质熔化炉及配套生物质气化炉拆除替换为天然气熔化炉,同时新增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将生产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改造为微负压收集系统。技改完成后全厂产品种类及产能不变,生产汽车用铝毛胚件#件。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供电、供水、供暖、 (略) 政工程。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工序应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天然气燃烧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熔化废气共同经吸尘罩收集至既有湿式除尘+静电除 (略) 理后,通过既有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等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颗粒物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表A.1标准要求。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湿式除尘器沉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置于专用容器内,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的既有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既有项目已将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气治理措施、 (略) 理站、生产车间1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将化粪池、生产车间2、修理车间、仓库车间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办公室划分为简 (略) ,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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