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 (略) :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 (略) 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农函〔2025〕1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项目(项目编码:2502-(略)-04-01-(略))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污染治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 (略)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樟镇、白中镇、坂东镇、池园镇、金沙镇、梅溪镇、上莲乡、省璜镇、塔庄镇、下祝乡、云龙乡等11个乡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氮磷拦截沟8条,共计5575米;改建氮磷拦截沟39条,共计(略)米;采用生态砌块和干砌石结构;新建下河台阶96座。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9230.(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0.(略)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5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清县 (略) :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 (略) 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农函〔2025〕1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项目(项目编码:2502-(略)-04-01-(略))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污染治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 (略)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樟镇、白中镇、坂东镇、池园镇、金沙镇、梅溪镇、上莲乡、省璜镇、塔庄镇、下祝乡、云龙乡等11个乡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氮磷拦截沟8条,共计5575米;改建氮磷拦截沟39条,共计(略)米;采用生态砌块和干砌石结构;新建下河台阶96座。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9230.(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0.(略)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5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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