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2024年第33批次地块2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污染防治法》,拟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需要进行土壤环境调查,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的要求,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展开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现将《 (略) 2024年第33批次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简介:
(1)地块名称: (略) 2024年第33批次地块2
(2)地块位置: (略) (略)
(3)地块面积:472m2
(4)地块位置: (略) 北镇街 (略) 以东, (略) 以北
(5)地块规划:地块西侧、南侧、北侧为东方 (略) ,东侧为居民住房。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略)°,北纬37.(略)°,目标调查地块面积472m2,地块原用地性质为草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地 (略) 于待收储状态,目前地块内未开始建设。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污染防治法》,拟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需要进行土壤环境调查,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的要求,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展开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现将《 (略) 2024年第33批次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简介:
(1)地块名称: (略) 2024年第33批次地块2
(2)地块位置: (略) (略)
(3)地块面积:472m2
(4)地块位置: (略) 北镇街 (略) 以东, (略) 以北
(5)地块规划:地块西侧、南侧、北侧为东方 (略) ,东侧为居民住房。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略)°,北纬37.(略)°,目标调查地块面积472m2,地块原用地性质为草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地 (略) 于待收储状态,目前地块内未开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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