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乌钢220kV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天兴安盟乌钢220kV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兴安盟乌钢220kV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乌兰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24日-2025年03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于泽
联系电话:*
【注】: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五、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4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天兴安盟乌钢220kV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兴安盟乌钢220kV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乌兰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24日-2025年03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于泽
联系电话:*
【注】: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五、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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