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港疏港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略) 线方案起自228国道,向西经陈家港镇、南河镇、双港镇、响水经 (略) ,下 (略) 后,衔接沈海高速,路线全长约28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建设 (略) 面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5-(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华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25-(略)-5743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略) 线方案起自228国道,向西经陈家港镇、南河镇、双港镇、响水经 (略) ,下 (略) 后,衔接沈海高速,路线全长约28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建设 (略) 面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5-(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华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25-(略)-5743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