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贵港市冠峰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单位名下2宗项目用地动工开发期限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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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贵港市冠峰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单位名下2宗项目用地动工开发期限的批复

贵政函〔2025〕19号

市 (略) :

你局《关 (略) (略) 等单位名下2宗项目用地动工开发期限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5〕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开发建设的贵港国家生态工业 (略) 西 (略) 东区4-6-1地块(宗地编号:2024G-43)延长开、竣工时间,顺延一年。该地块应于2025年11月28日之前开工,并于2026年6月28日之前竣工。

二、 (略) (略) 开发建设的滨江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加油站项目(宗地编号:2022G-105)用地延长开、竣工时间,顺延一年。该地块应于2024年12月26日之前开工,并于2027年12月25日之前竣工。

(略) 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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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政函〔2025〕19号

市 (略) :

你局《关 (略) (略) 等单位名下2宗项目用地动工开发期限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5〕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开发建设的贵港国家生态工业 (略) 西 (略) 东区4-6-1地块(宗地编号:2024G-43)延长开、竣工时间,顺延一年。该地块应于2025年11月28日之前开工,并于2026年6月28日之前竣工。

二、 (略) (略) 开发建设的滨江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加油站项目(宗地编号:2022G-105)用地延长开、竣工时间,顺延一年。该地块应于2024年12月26日之前开工,并于2027年12月25日之前竣工。

(略) 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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