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濮院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1)地块描述
(略) 镇2024-06-1地 (略) 濮院镇新港村。地块面积#.66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20.#°E,30.#°N。地块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2)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 号)第十五条,本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农村宅基地(#.66平方米)和 (略) 服务设施用地(70.00平方米),为敏感用地,属于#类地块,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地块调查情况
地块内: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 (略) 镇2024-06-1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目前地块内为空地,地块内北侧高、南侧低;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南侧仅一 (略) 域历史上为蟹塘、鱼塘;蟹塘 (略) 域现已用原蟹塘和鱼塘四周堤坝土平整( (略) 域历史监测数据无异常),地块内无外来填土、堆土。地块内无坑,无地表水,无外来堆土,无地下储罐。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本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历史上存在鱼塘、 (略) 、鸭棚,现状为农田(历史监测土壤、地下水数据无异常);主要以农田、 (略) 为主。
地块周边基本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容易扩散至本地块的污染因子,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
(4)地块初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镍、铜、铅、砷、汞、镉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铬和锌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
(5)报告结论
综上所述, (略) 镇2024-06-1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作为 (略) 服务设施用地(0704)和农村宅基地(0703)开发利用。
(1)地块描述
(略) 镇2024-06-1地 (略) 濮院镇新港村。地块面积#.66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20.#°E,30.#°N。地块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2)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 号)第十五条,本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农村宅基地(#.66平方米)和 (略) 服务设施用地(70.00平方米),为敏感用地,属于#类地块,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地块调查情况
地块内: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 (略) 镇2024-06-1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目前地块内为空地,地块内北侧高、南侧低;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南侧仅一 (略) 域历史上为蟹塘、鱼塘;蟹塘 (略) 域现已用原蟹塘和鱼塘四周堤坝土平整( (略) 域历史监测数据无异常),地块内无外来填土、堆土。地块内无坑,无地表水,无外来堆土,无地下储罐。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本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历史上存在鱼塘、 (略) 、鸭棚,现状为农田(历史监测土壤、地下水数据无异常);主要以农田、 (略) 为主。
地块周边基本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容易扩散至本地块的污染因子,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
(4)地块初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镍、铜、铅、砷、汞、镉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铬和锌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
(5)报告结论
综上所述, (略) 镇2024-06-1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作为 (略) 服务设施用地(0704)和农村宅基地(0703)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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