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及规划用途: (略) (略) 地块面积为主 (略) #.6平方米+政府占用5419.4平方米+ (略) 8640平方米,政府回 (略) 原地块后,规划用于第二类居住用地。
调查单位:四川 (略)
二、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通过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知情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与文献的收集、汇总与分析,对该地块第一阶段环境调查小结如下:
(略) (略) 地 (略) 外北街56号,主 (略) 域面积为#.6m2。调查地块1968年至今为 (略) 中成药生产厂房。现为遗留设施闲置空地。地块东南 (略) , (略) 为 (略) 新建商业综合体,西侧为在建商业街,东侧为 (略) 。调查地块相邻地块无生产企业,500m范围内也无生产企业。
西 (略) 面积约为5419.4m2, (略) 现为空地、道路、 (略) 绿地, (略) 、道路无变化。补充调查地块相邻地块无生产企业,500m范围内也无生产企业。
根据《 (略) 龙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附件1),该地 (略) 域未来规划包含住宅、公园绿地、道路、商业用地。
综上所述,该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才能作为进一步建设开发的依据。
三、第二阶段调查结论
通过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知情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与文献的收集、汇总与分析,对该地块调查小结如下:
(1)调查地 (略) 外北街56号。根据目标调查地块规划设计文件,该地块将规划为第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地块历史作为建设用地,原地块内存在厂房为 (略) 。目前,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部分,现场遗留有原生产车间的主要建筑物。
(2)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识别地块潜在污染物为pH、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苯、#苯、氯#烷、#腈等。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 (略) 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了18个土壤采样点和4个加密点位,地块外2个对照点(表层土),共计采集土壤样品70个;地块内设置地下水监控点4个,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
根据测试结果,该项目土壤所测指标#腈符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限值。
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所测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及表2中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类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0.05mg/L。
因前期企业未拿到该地块规划文件, (略) 当地政府部门提前征用,2024年07月09日、 (略) 对 (略) (略) 进行补充调查。补充调查于原药渣暂存间、原危废 (略) 域分别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6个。
根据补充检测结果,补充监测点位土壤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限值。
根据评审上会后补充快检点位 (略) 氟化物检测,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及第二阶段采样测试分析等工作,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0号)规定,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及第二类用地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一、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及规划用途: (略) (略) 地块面积为主 (略) #.6平方米+政府占用5419.4平方米+ (略) 8640平方米,政府回 (略) 原地块后,规划用于第二类居住用地。
调查单位:四川 (略)
二、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通过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知情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与文献的收集、汇总与分析,对该地块第一阶段环境调查小结如下:
(略) (略) 地 (略) 外北街56号,主 (略) 域面积为#.6m2。调查地块1968年至今为 (略) 中成药生产厂房。现为遗留设施闲置空地。地块东南 (略) , (略) 为 (略) 新建商业综合体,西侧为在建商业街,东侧为 (略) 。调查地块相邻地块无生产企业,500m范围内也无生产企业。
西 (略) 面积约为5419.4m2, (略) 现为空地、道路、 (略) 绿地, (略) 、道路无变化。补充调查地块相邻地块无生产企业,500m范围内也无生产企业。
根据《 (略) 龙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附件1),该地 (略) 域未来规划包含住宅、公园绿地、道路、商业用地。
综上所述,该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才能作为进一步建设开发的依据。
三、第二阶段调查结论
通过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知情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与文献的收集、汇总与分析,对该地块调查小结如下:
(1)调查地 (略) 外北街56号。根据目标调查地块规划设计文件,该地块将规划为第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地块历史作为建设用地,原地块内存在厂房为 (略) 。目前,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部分,现场遗留有原生产车间的主要建筑物。
(2)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识别地块潜在污染物为pH、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苯、#苯、氯#烷、#腈等。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 (略) 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了18个土壤采样点和4个加密点位,地块外2个对照点(表层土),共计采集土壤样品70个;地块内设置地下水监控点4个,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
根据测试结果,该项目土壤所测指标#腈符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限值。
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所测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及表2中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类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0.05mg/L。
因前期企业未拿到该地块规划文件, (略) 当地政府部门提前征用,2024年07月09日、 (略) 对 (略) (略) 进行补充调查。补充调查于原药渣暂存间、原危废 (略) 域分别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6个。
根据补充检测结果,补充监测点位土壤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限值。
根据评审上会后补充快检点位 (略) 氟化物检测,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及第二阶段采样测试分析等工作,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0号)规定,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及第二类用地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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