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报告》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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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报告》听证会公告

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我局拟召开第 (略) (略)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第 (略) (略)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报告》成果举行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3月13日(星期三)16时。

三、听证会地点

第 (略) 政务服务中心4楼408会议室。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及报名时间

第 (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5年3月3日前向第十三师自然资 (略) 提出书面申请。

五、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 (略) 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内容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有单位证明。

(四)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雍永飞 联系电话:0902-*

第十三师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0日

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我局拟召开第 (略) (略)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第 (略) (略)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报告》成果举行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3月13日(星期三)16时。

三、听证会地点

第 (略) 政务服务中心4楼408会议室。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及报名时间

第 (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5年3月3日前向第十三师自然资 (略) 提出书面申请。

五、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 (略) 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内容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有单位证明。

(四)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雍永飞 联系电话:0902-*

第十三师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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