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新建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新建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规建(2025)FB(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5-02-21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城投环城 (略)
建设项目名称 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新建工程
建 设 位 置 (略) 高桥镇,高东镇,曹路镇,北接越江隧道,南至 (略) 五号沟立交。
建 设 规 模 (略) 主线长约16.8千米,为双向6车道规模,改建G40立交段长约1.2千米,为单向2车道规模; (略) 长约10.5千米,为双向4-6车道规模,S20改建段长约2.08千米,为双向8车道规模。实施线宽度15.5米-170米。新建附属用房13栋(管理用房10栋,配电间3栋),建筑层数1-2层,建筑高度4.2-6.9米,总建筑面积2589平方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新建工程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建〔2025〕33号)一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规建(2025)FB(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5-02-21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城投环城 (略)
建设项目名称 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新建工程
建 设 位 置 (略) 高桥镇,高东镇,曹路镇,北接越江隧道,南至 (略) 五号沟立交。
建 设 规 模 (略) 主线长约16.8千米,为双向6车道规模,改建G40立交段长约1.2千米,为单向2车道规模; (略) 长约10.5千米,为双向4-6车道规模,S20改建段长约2.08千米,为双向8车道规模。实施线宽度15.5米-170米。新建附属用房13栋(管理用房10栋,配电间3栋),建筑层数1-2层,建筑高度4.2-6.9米,总建筑面积2589平方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新建工程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建〔2025〕33号)一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