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扩建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验收(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地 点: (略) 长安镇 (略) 57号3栋102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125平方米,建筑面积1125平方米,主要从事无铅锡条、无铅锡丝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无铅锡条、无铅锡丝500吨。
公示日期: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
联 系 人:陈素玉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略) 址:http://**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验收(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地 点: (略) 长安镇 (略) 57号3栋102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125平方米,建筑面积1125平方米,主要从事无铅锡条、无铅锡丝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无铅锡条、无铅锡丝500吨。
公示日期: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
联 系 人:陈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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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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