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送审稿公示
本次调查地块为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用地,位于如东沿海经 (略) 高科技产业园,占地面积88.6亩,合约#.7平方米。主要从事紫外吸收剂、抗氧化剂的生产。
2020年,因重点行业调查需要,江苏 (略) 受如东县新 (略) 委托,根据前期调查资料及现场探勘结果,完成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的编制,并对项目地块进行采样分析。地块内共布设20个土壤采样点位和11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土壤点位钻探深度设置为6.0m,地下水点位钻探深度设置为6.0m,土壤检测因子为:pH、GB#表1中45项、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因子为:pH、GB#表1中45项、锌、石油烃(C10-C40)、GB/T #-2017表1中37项、水合肼、#醇。根据信息收集,个别点位的地下水中铁、钠、铝、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水标准。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63号)和关于印发《 (略) 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通环办[2023]8号)等文件要求,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作为化工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调查单位,需按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风险管控要求,完成高风险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土壤现状调查。因此,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 (略) 组织开展了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
针对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江苏 (略) 于2024年9月25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收集了地块内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送审稿)。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自2024年9月25日开始,根据本地块历史影像图及人员访谈,该地块2013年前为滩涂,2013-2021年为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主要从事紫外吸收剂、抗氧化剂的生产。2021年东盈化学关停,拆除了生产设施 (略) 于闲置状态。
项目地 (略) 域地块北侧为江苏恒峰 (略) ,东北侧为 (略) , (略) (略) ,南 (略) 和 (略) ,西侧 (略) 和江苏 (略) 。根据以上情况可知,地块内及周边存在工业生产活动,因此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2、初步采样调查
2024年10月16日,根据第一阶段成果,开展初步调查采样,本次采样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27个(地块内26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共送检土壤样品119个(包括11个平行样);布设地下水采样点14个(地块内13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共送检16个地下水样品(含2个平行样)。
土壤检测项目为:#表1中的45项+pH+#烯腈、氨氮、#醛、#酮、#腈、氰化物、氟化物、锌、挥发酚、总磷、苯酚、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检测项目为:#表1中的45项+GB/T#-2017表1中35项+#醇、#烯腈、#醛、#酮、#腈、苯酚、总磷、水合肼、石油烃(C10-C40)。
评价标准:土壤测定值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得出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水限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得出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价。对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之外的指标评价标准,选用通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得出的筛选值。
3、检测结果分析
(1)土壤
本次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铁(GW1、GW5、GW6、GW12)、铝(GW1、GW4、GW5、GW6、GW12)、钠(GW2、GW3、GW5、GW10、GW11、GW12)、硫酸盐(GW2、GW8、GW11)、氯化物(GW2、GW3、GW10、GW11)检测指标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
其他因子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满足(GB/T#-2017)IV类水标准,应对地块的地下水环境采取合理的管控措施,以达到安全利用的目的。
本次调查地块为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用地,位于如东沿海经 (略) 高科技产业园,占地面积88.6亩,合约#.7平方米。主要从事紫外吸收剂、抗氧化剂的生产。
2020年,因重点行业调查需要,江苏 (略) 受如东县新 (略) 委托,根据前期调查资料及现场探勘结果,完成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的编制,并对项目地块进行采样分析。地块内共布设20个土壤采样点位和11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土壤点位钻探深度设置为6.0m,地下水点位钻探深度设置为6.0m,土壤检测因子为:pH、GB#表1中45项、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因子为:pH、GB#表1中45项、锌、石油烃(C10-C40)、GB/T #-2017表1中37项、水合肼、#醇。根据信息收集,个别点位的地下水中铁、钠、铝、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水标准。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63号)和关于印发《 (略) 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通环办[2023]8号)等文件要求,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作为化工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调查单位,需按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风险管控要求,完成高风险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土壤现状调查。因此,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 (略) 组织开展了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
针对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江苏 (略) 于2024年9月25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收集了地块内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送审稿)。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自2024年9月25日开始,根据本地块历史影像图及人员访谈,该地块2013年前为滩涂,2013-2021年为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主要从事紫外吸收剂、抗氧化剂的生产。2021年东盈化学关停,拆除了生产设施 (略) 于闲置状态。
项目地 (略) 域地块北侧为江苏恒峰 (略) ,东北侧为 (略) , (略) (略) ,南 (略) 和 (略) ,西侧 (略) 和江苏 (略) 。根据以上情况可知,地块内及周边存在工业生产活动,因此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2、初步采样调查
2024年10月16日,根据第一阶段成果,开展初步调查采样,本次采样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27个(地块内26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共送检土壤样品119个(包括11个平行样);布设地下水采样点14个(地块内13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共送检16个地下水样品(含2个平行样)。
土壤检测项目为:#表1中的45项+pH+#烯腈、氨氮、#醛、#酮、#腈、氰化物、氟化物、锌、挥发酚、总磷、苯酚、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检测项目为:#表1中的45项+GB/T#-2017表1中35项+#醇、#烯腈、#醛、#酮、#腈、苯酚、总磷、水合肼、石油烃(C10-C40)。
评价标准:土壤测定值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得出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水限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得出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价。对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之外的指标评价标准,选用通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得出的筛选值。
3、检测结果分析
(1)土壤
本次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铁(GW1、GW5、GW6、GW12)、铝(GW1、GW4、GW5、GW6、GW12)、钠(GW2、GW3、GW5、GW10、GW11、GW12)、硫酸盐(GW2、GW8、GW11)、氯化物(GW2、GW3、GW10、GW11)检测指标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
其他因子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东盈化学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满足(GB/T#-2017)IV类水标准,应对地块的地下水环境采取合理的管控措施,以达到安全利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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