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亿把一次性剃须用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略) 五乡 (略) (略) 66号、78号 | (略) 伟力 (略) | (略) 伟力 (略) (略) (略) 五乡 (略) (略) 66号、78号,成立于2004年9月22日,主要从事一次性剃须用品生产,2007年底搬迁到现址,2008年初建成并初步投入生产(租赁面积5000m2),2016年进行补办环评, (略) 鄞州 (略) 编制了《 (略) 伟力 (略) 年产2.4亿把一次性剃须用品项目环保专项行动评估报告》,2016年12月7日取 (略) 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意见(鄞专意〔2016〕0090号),2020年5月29日完成排污登记。 2020年起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续增加了生产设备、扩大了生产规模,新增租赁面积*m2,合计总租赁面积*m2,至今企业实际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一次性剃须用品4亿把,但企业未及时开展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且未按原环评要求正常运行废 (略) 理装置。2024年9月环境违法 (略) (略) 查实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详见附件1),企业已根据《 (略) (略) (略) 罚决定书》(甬环罚字〔2024〕46号)缴 (略) 罚款(详见附件1), (略) 于停产整改中,并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无 | (1)废气 注塑废气、异味收集后分别经4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4#)处理后,通过四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丝印、清洗废气及异味收集后分别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5#)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5)排放。粉碎粉尘、拌料粉尘、胶水废气、包装废气等产生量极少,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标后纳入纳管。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略) ,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②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 (略) 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对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或减振垫。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 (略) 理。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4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2-25
·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亿把一次性剃须用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略) 五乡 (略) (略) 66号、78号 | (略) 伟力 (略) | (略) 伟力 (略) (略) (略) 五乡 (略) (略) 66号、78号,成立于2004年9月22日,主要从事一次性剃须用品生产,2007年底搬迁到现址,2008年初建成并初步投入生产(租赁面积5000m2),2016年进行补办环评, (略) 鄞州 (略) 编制了《 (略) 伟力 (略) 年产2.4亿把一次性剃须用品项目环保专项行动评估报告》,2016年12月7日取 (略) 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意见(鄞专意〔2016〕0090号),2020年5月29日完成排污登记。 2020年起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续增加了生产设备、扩大了生产规模,新增租赁面积*m2,合计总租赁面积*m2,至今企业实际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一次性剃须用品4亿把,但企业未及时开展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且未按原环评要求正常运行废 (略) 理装置。2024年9月环境违法 (略) (略) 查实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详见附件1),企业已根据《 (略) (略) (略) 罚决定书》(甬环罚字〔2024〕46号)缴 (略) 罚款(详见附件1), (略) 于停产整改中,并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无 | (1)废气 注塑废气、异味收集后分别经4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4#)处理后,通过四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丝印、清洗废气及异味收集后分别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5#)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5)排放。粉碎粉尘、拌料粉尘、胶水废气、包装废气等产生量极少,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标后纳入纳管。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略) ,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②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 (略) 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对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或减振垫。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 (略) 理。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4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2-25
·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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