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关于增补2025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公告
为顺利完成2025年采购工作,凡有意向参加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原2024年的4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考核合格继续有效,无需再备案)均可到我单位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2025年度政府采购及部分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
服务期限:发出确认通知书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二、 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备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有关条件。
(二)注册通过、备案完成的正式采购代理机构。
(三)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近三年内未被各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进 (略) 罚或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
三、 备案复核
根据提交的备案材料,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复核,经复核通过并到我单位作出服务承诺的代理机构,方可作为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单位。具体代理业务以实际委托为准,我单位不保证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有业务委托。
四、 报名须知
(一)有意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的材料( (略) 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指定地点参与报名。委托人需携带受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二)公示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三)材料送达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3日下午17时前送达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 (略) (略) (略) 7号)国有资产与票务管理科318室。联系人:廖工,电话:0773-*。
(四)资料包括及不限以下内容:
1.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备案手续,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专业人员信息表:包括专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 内部管理制度文件:提供质量控制、档案管理、风险防控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6.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采购代理项目业绩清单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
7. 信用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广西 (略) 系统备案证明( (略) 站截图)及备案材料。
9.被授权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公章,并且装订成册共一式二份。
五 、备案流程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报名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将备案所需材料提交至规定地点。
2. 材料审核: (略) 发展中心国资科将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申请人限期补充或修改。
3. 实地考察:根据需要, (略) 发展中心国资科和其他相关采购科室一起会对报名申请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其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情况。
4. 公示备案结果:经审核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略) 发展 (略)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予以备案登记。
六、 监督与投诉
社会各界如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本备案公告要求的,可向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进行举报或投诉。 监督电话:0773-*。
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5日
为顺利完成2025年采购工作,凡有意向参加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原2024年的4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考核合格继续有效,无需再备案)均可到我单位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2025年度政府采购及部分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
服务期限:发出确认通知书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二、 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备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有关条件。
(二)注册通过、备案完成的正式采购代理机构。
(三)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近三年内未被各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进 (略) 罚或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
三、 备案复核
根据提交的备案材料,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复核,经复核通过并到我单位作出服务承诺的代理机构,方可作为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单位。具体代理业务以实际委托为准,我单位不保证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有业务委托。
四、 报名须知
(一)有意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的材料( (略) 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指定地点参与报名。委托人需携带受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二)公示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三)材料送达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3日下午17时前送达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 (略) (略) (略) 7号)国有资产与票务管理科318室。联系人:廖工,电话:0773-*。
(四)资料包括及不限以下内容:
1.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备案手续,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专业人员信息表:包括专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 内部管理制度文件:提供质量控制、档案管理、风险防控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6.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采购代理项目业绩清单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
7. 信用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广西 (略) 系统备案证明( (略) 站截图)及备案材料。
9.被授权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公章,并且装订成册共一式二份。
五 、备案流程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报名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将备案所需材料提交至规定地点。
2. 材料审核: (略) 发展中心国资科将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申请人限期补充或修改。
3. 实地考察:根据需要, (略) 发展中心国资科和其他相关采购科室一起会对报名申请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其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情况。
4. 公示备案结果:经审核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略) 发展 (略)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予以备案登记。
六、 监督与投诉
社会各界如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本备案公告要求的,可向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进行举报或投诉。 监督电话:0773-*。
广西壮 (略) (略) 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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