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监督投诉举报方式进一步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的公告
为纵深推进严厉打击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设立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一、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1.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373-(略)(新 (略) 自然资源 (略) )
2.来信请寄: (略) 新飞大道南 (略) 火炬园综合 (略) 自然资源 (略) 收。
3.来访地址: (略) 新飞大道南 (略) 火炬园综合楼自然资源 (略) 1-7室。
二、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全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是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中的A工程类项目,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整治重点为:
1.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和程序;
2.招标人内外勾结应招未招、化整为零直接发包,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虚假招标,虚构涉密或应急项目等规避招标,违法变更、自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等问题;
3.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暗箱操作、“萝卜招标”,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违规确定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违规增加工程量、低中高结等问题;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违 (略) 之外组织招标规避监管,通过行贿等手段操纵评标专家,与投标人等沆瀣一气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等问题;
5.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虚报业绩、人员资格作假等方式投标,拉关系、搞围猎获取项目中标, (略) 围标、串标,行贿评标专家,转包、违法分包,恶意投诉举报等问题;
6.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泄露信息、甘被围猎、操纵评标,充当掮客、相互请托、抱团受贿,评标吃标、坐地起价、借机勒索等问题;
7.监督部门在项目监督、 (略) 理、信用体系建设及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等方面推诿扯皮、缺位失位、玩忽职守、滥权妄为等问题;
8.监督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包庇, (略) 罚或责令改正的违法违规事实执法不到位,不 (略) 或移交、转办,存在 (略) 理等行为;
9.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事项,采取暗示、说情、打招呼等方式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10. (略) 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 (略)
2025年2月24日
为纵深推进严厉打击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设立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一、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1.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373-(略)(新 (略) 自然资源 (略) )
2.来信请寄: (略) 新飞大道南 (略) 火炬园综合 (略) 自然资源 (略) 收。
3.来访地址: (略) 新飞大道南 (略) 火炬园综合楼自然资源 (略) 1-7室。
二、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全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是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中的A工程类项目,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整治重点为:
1.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和程序;
2.招标人内外勾结应招未招、化整为零直接发包,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虚假招标,虚构涉密或应急项目等规避招标,违法变更、自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等问题;
3.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暗箱操作、“萝卜招标”,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违规确定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违规增加工程量、低中高结等问题;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违 (略) 之外组织招标规避监管,通过行贿等手段操纵评标专家,与投标人等沆瀣一气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等问题;
5.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虚报业绩、人员资格作假等方式投标,拉关系、搞围猎获取项目中标, (略) 围标、串标,行贿评标专家,转包、违法分包,恶意投诉举报等问题;
6.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泄露信息、甘被围猎、操纵评标,充当掮客、相互请托、抱团受贿,评标吃标、坐地起价、借机勒索等问题;
7.监督部门在项目监督、 (略) 理、信用体系建设及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等方面推诿扯皮、缺位失位、玩忽职守、滥权妄为等问题;
8.监督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包庇, (略) 罚或责令改正的违法违规事实执法不到位,不 (略) 或移交、转办,存在 (略) 理等行为;
9.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事项,采取暗示、说情、打招呼等方式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10. (略) 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 (略)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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