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25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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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25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略)套汽车内饰件项目

宁波 (略) (略) 301号

上工飞尔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

公司拟在现有 (略) 内进行改扩建,增设注塑机、喷胶机、过胶机、包覆线等设备,实施后全厂可年产汽车内饰件(略)套。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 (略) 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喷胶、过胶及固化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除胶雾+干式过滤——活性 (略) 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油烟 (略) 理后经烟道至屋顶排放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噪声:①选用低噪声型风机设备,对风机增设橡胶垫或采用减振器等进行减振;②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固废:产生的废胶桶、废胶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并且需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废焊锡渣和焊锡桶等一般固废收集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略)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 (略) (略) (宁波 (略) (略) 6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略)套汽车内饰件项目

宁波 (略) (略) 301号

上工飞尔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

公司拟在现有 (略) 内进行改扩建,增设注塑机、喷胶机、过胶机、包覆线等设备,实施后全厂可年产汽车内饰件(略)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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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 (略) 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喷胶、过胶及固化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除胶雾+干式过滤——活性 (略) 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油烟 (略) 理后经烟道至屋顶排放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噪声:①选用低噪声型风机设备,对风机增设橡胶垫或采用减振器等进行减振;②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固废:产生的废胶桶、废胶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并且需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废焊锡渣和焊锡桶等一般固废收集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略)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 (略) (略) (宁波 (略) (略) 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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