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永州供电公司生产调度综合用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略) 生产调度综合用房项目B-05-01地块位于 (略) (略) 曲河 (略) 与阳明大 (略) 西北角,总面积为*.66m2,地块四至范围:东临阳明大道、西邻荒地、 (略) 、北临荒山。地块中心坐标为E111.*°,N26.*°。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周边1000m范围内。
根据项目用地红线图和征收土地协议书文件(项目地块已于2013年完成征地,征收土地协议书、土地征收审批单详见附件)。 (略) (略) (略) 上挂牌出让方 (略) 自然资 (略)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24年6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1号):马路街片控规中B-05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调整后地块编号为B-05-01,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建筑限高54米;马路街片控规中B-05其余用地规划指标较合理,无需进行调整。 (略) (略) 土地置换的问题,同意将该宗约45亩土地作为公用设施用地 (略) (略) ,按照等价值置换的原则, (略) 以土地或货币补足差额。 (略) 人民政府同意通过划转方式将地块 (略) 城 (略) (略) , (略) (略) (略) 等价值置换, (略) (略) 生产调度综合用房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略) (略) 生产调度综合用房项目建设。2024年10月 (略) 白然资 (略) 党组会议议题呈报单: (略) (略) (略) 土地置换的情况汇报。本次地块调查采用面积为*.66㎡,地块在征收前为林地、农用地。地块拟作为公共设施用地利用。
一、地块调查机构
调查单位:湖南 (略) 永州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河 (略) 48号502
联系人:汤工 电话:*
二、初步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踏勘、地块开发利用历史调查、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分析、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对资料收集情况、踏勘结果、人员访谈进行了分析可知,该地块使用历史主要为原为农村住宅用地、人工林地。不涉及工企业生产,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到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其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周边土地大 (略) 及农用地、住宅用地、 (略) 场,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要求设有环境治理设施,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未出现污染源随意丢弃、污染渗漏等情况。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调查及初筛分析得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可按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为“非污染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开发利用。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略) 生产调度综合用房项目B-05-01地块位于 (略) (略) 曲河 (略) 与阳明大 (略) 西北角,总面积为*.66m2,地块四至范围:东临阳明大道、西邻荒地、 (略) 、北临荒山。地块中心坐标为E111.*°,N26.*°。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周边1000m范围内。
根据项目用地红线图和征收土地协议书文件(项目地块已于2013年完成征地,征收土地协议书、土地征收审批单详见附件)。 (略) (略) (略) 上挂牌出让方 (略) 自然资 (略)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24年6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1号):马路街片控规中B-05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调整后地块编号为B-05-01,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建筑限高54米;马路街片控规中B-05其余用地规划指标较合理,无需进行调整。 (略) (略) 土地置换的问题,同意将该宗约45亩土地作为公用设施用地 (略) (略) ,按照等价值置换的原则, (略) 以土地或货币补足差额。 (略) 人民政府同意通过划转方式将地块 (略) 城 (略) (略) , (略) (略) (略) 等价值置换, (略) (略) 生产调度综合用房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略) (略) 生产调度综合用房项目建设。2024年10月 (略) 白然资 (略) 党组会议议题呈报单: (略) (略) (略) 土地置换的情况汇报。本次地块调查采用面积为*.66㎡,地块在征收前为林地、农用地。地块拟作为公共设施用地利用。
一、地块调查机构
调查单位:湖南 (略) 永州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河 (略) 48号502
联系人:汤工 电话:*
二、初步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踏勘、地块开发利用历史调查、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分析、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对资料收集情况、踏勘结果、人员访谈进行了分析可知,该地块使用历史主要为原为农村住宅用地、人工林地。不涉及工企业生产,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到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其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周边土地大 (略) 及农用地、住宅用地、 (略) 场,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要求设有环境治理设施,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未出现污染源随意丢弃、污染渗漏等情况。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调查及初筛分析得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可按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为“非污染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开发利用。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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