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水务局关于对《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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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水务局关于对《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甘佛藏字〔2023〕24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位于 (略) 临洮县洮阳镇新兴花卉园中, (略) 地理位置中心坐标X=(略).47,Y=(略).68,场地南侧为已 (略) ,北侧 (略) ,东侧紧邻G212线,西侧、南侧现状为耕地。建设场地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建设条件优越。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3.73hm2。二期总用地面积20.27hm2,为预留扩能用地,绿化率19.90%,建筑密度38.70%;本方案仅建设一期工程,二期为预留扩能用地,本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略).5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95m2,地下建筑面积6015.6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检测中心综合大楼1栋、生产车间6栋、职工宿舍2栋、综合仓库1栋,配套锅炉房 (略) 理场以及门卫室、值班室、化学品库等生产附属建筑设施。项目总征占地面积34.00hm2,均为永久占地,本次建设扰动面积15.69hm2,未扰动面积18.31h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其中建构筑物工程占地面积6.67hm2,道路及硬化工程占地5.79hm2,绿 (略) 占地1.27hm2,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占地0.21hm2( (略) 硬 (略) 内),临 (略) 0.37hm2(位于预留用地范围内),预 (略) 占地20.27hm2。项目建设挖方总量10.(略)m3,填方总量11.(略)m3,借方总量1.(略)m3,为外购绿化土,无余(弃)方。项目已于2020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4月完工,总工期42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工程总投资为1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6亿元。所需资金均有企业自筹。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对已造成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执行西北黄 (略) 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34.00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 (略) (略) 防治措施。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 (略)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同意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12.(略)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7.(略)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采购的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且向临 (略) 备案。

(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七)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的, (略) 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验收成果, (略) 报备。

临 (略)

2023年7月4日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甘佛藏字〔2023〕24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位于 (略) 临洮县洮阳镇新兴花卉园中, (略) 地理位置中心坐标X=(略).47,Y=(略).68,场地南侧为已 (略) ,北侧 (略) ,东侧紧邻G212线,西侧、南侧现状为耕地。建设场地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建设条件优越。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3.73hm2。二期总用地面积20.27hm2,为预留扩能用地,绿化率19.90%,建筑密度38.70%;本方案仅建设一期工程,二期为预留扩能用地,本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略).5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95m2,地下建筑面积6015.6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检测中心综合大楼1栋、生产车间6栋、职工宿舍2栋、综合仓库1栋,配套锅炉房 (略) 理场以及门卫室、值班室、化学品库等生产附属建筑设施。项目总征占地面积34.00hm2,均为永久占地,本次建设扰动面积15.69hm2,未扰动面积18.31h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其中建构筑物工程占地面积6.67hm2,道路及硬化工程占地5.79hm2,绿 (略) 占地1.27hm2,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占地0.21hm2( (略) 硬 (略) 内),临 (略) 0.37hm2(位于预留用地范围内),预 (略) 占地20.27hm2。项目建设挖方总量10.(略)m3,填方总量11.(略)m3,借方总量1.(略)m3,为外购绿化土,无余(弃)方。项目已于2020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4月完工,总工期42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工程总投资为1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6亿元。所需资金均有企业自筹。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对已造成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执行西北黄 (略) 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34.00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 (略) (略) 防治措施。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 (略)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同意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12.(略)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7.(略)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采购的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且向临 (略) 备案。

(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七)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的, (略) 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验收成果, (略) 报备。

临 (略)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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