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水务局关于《翠明家园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临洮县水务局关于《翠明家园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甘肃极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翠明家园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请示”(甘极房产发〔2023〕16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宅楼两栋,配建地下室、楼梯间及大门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略).67m2,地上建筑面积(略).02m2(住宅建筑面积(略).34m2,商业建筑面积3236.68m2,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4m2),地下建筑面积8400.65m2。建筑密度25.65%,绿地率30%,容积率2.93,机动车停车位285辆(地上停车位43辆,地下停车位24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85辆。项目征占地总面积1.28hm2,占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按照建设内容分为建 (略) 、道 (略) 、景 (略) 临 (略) 和施 (略) 。工程建设土石方挖方总量为4.(略)m3,填方总量为1.(略)m3,借方0.(略)m3(外购种植土),余方3.(略)m3。工程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2024年9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工程总投资(略)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略)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项目建设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对已造成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执行西北黄 (略) 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1.28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 (略) (略) 防治措施。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 (略)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00.(略)元,其中工程措施费35.(略)元,植物措施费10.(略)元,临时措施费7.(略)元,独立费用40.(略)元,基本预备费5.(略)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略)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采购的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且向临 (略) 备案。
(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七)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的, (略) 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验收成果, (略) 报备。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 (略) 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临 (略)
2023年10月30日
甘肃极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翠明家园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请示”(甘极房产发〔2023〕16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宅楼两栋,配建地下室、楼梯间及大门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略).67m2,地上建筑面积(略).02m2(住宅建筑面积(略).34m2,商业建筑面积3236.68m2,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4m2),地下建筑面积8400.65m2。建筑密度25.65%,绿地率30%,容积率2.93,机动车停车位285辆(地上停车位43辆,地下停车位24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85辆。项目征占地总面积1.28hm2,占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按照建设内容分为建 (略) 、道 (略) 、景 (略) 临 (略) 和施 (略) 。工程建设土石方挖方总量为4.(略)m3,填方总量为1.(略)m3,借方0.(略)m3(外购种植土),余方3.(略)m3。工程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2024年9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工程总投资(略)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略)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项目建设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对已造成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执行西北黄 (略) 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1.28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 (略) (略) 防治措施。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 (略)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00.(略)元,其中工程措施费35.(略)元,植物措施费10.(略)元,临时措施费7.(略)元,独立费用40.(略)元,基本预备费5.(略)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略)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采购的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且向临 (略) 备案。
(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七)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的, (略) 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验收成果, (略) 报备。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 (略) 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临 (略)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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