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区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略) 负责的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1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整改办《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1-2022年和顺县涉煤固废(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仅23.9%,灵石县综合利用率不足5%。灵石县 (略) 的环评批复年产灰渣量#吨,要求灰渣全部综合利用,该公司无视项目环评要求,2020年7月投产以来产生的灰渣全部贮存在事故灰场,堆存灰渣已超过设计年限库容;平遥县七洞村内乱倒垃圾现象普遍,富民桥上下游河 (略) 堆存垃圾; (略) (略) 管委会朝阳物流( (略) )堆放大量生活垃圾。
二、整改措施
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加快填埋场生态恢复治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乱堆乱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整改完成情况
(略) 朝阳物流( (略) )处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生活垃圾集中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合理规划垃圾桶摆放位置, (略) 新增垃圾桶10个并定 (略) 置。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划 (略) 域,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乡镇(城区)、村(社区)、 (略) 格员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垃圾倾倒巡查检查,切实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6日,共10天) (略) (略) 人民政府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闫峰兵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63.com
(略) 负责的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1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整改办《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1-2022年和顺县涉煤固废(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仅23.9%,灵石县综合利用率不足5%。灵石县 (略) 的环评批复年产灰渣量#吨,要求灰渣全部综合利用,该公司无视项目环评要求,2020年7月投产以来产生的灰渣全部贮存在事故灰场,堆存灰渣已超过设计年限库容;平遥县七洞村内乱倒垃圾现象普遍,富民桥上下游河 (略) 堆存垃圾; (略) (略) 管委会朝阳物流( (略) )堆放大量生活垃圾。
二、整改措施
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加快填埋场生态恢复治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乱堆乱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整改完成情况
(略) 朝阳物流( (略) )处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生活垃圾集中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合理规划垃圾桶摆放位置, (略) 新增垃圾桶10个并定 (略) 置。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划 (略) 域,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乡镇(城区)、村(社区)、 (略) 格员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垃圾倾倒巡查检查,切实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6日,共10天) (略) (略) 人民政府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闫峰兵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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