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监督站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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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监督站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略) (略) 卫生监督站)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内蒙 (略) 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 (略) 人民政府令第 244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中 (略) (略) 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机编字〔2024〕135号)》文件,现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略) 卫生监督站)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示。

  一、机构组成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略) 卫生监督站),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二、承担职能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略) 卫生监督站)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 (略) )委托,承 (略) 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任务,行使法律法规规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 (略) )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 (略) )的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决策部署,统一行使卫生健康监 (略) 本级 (略) 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

  (三)参与拟订实 (略)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内容;承担制定免疫规划工作方案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 (略) 免疫规划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

  (四)组织和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相近技术;承 (略) 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食品安全与营养、环境危害因素、学生常见病等预防控制的技术支撑工作,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五)建立和完 (略) 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公共 (略) 络,负 (略) 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信息搜集、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工作,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六)处置应 (略) 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参 (略) 发生的重大疾病、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略) 理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七)开展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对相关机构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工作;开 (略) 疾控领域人才培训工作,提升疾控队*的监测预警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

  (八)研究并推广应用先进的检验检测方法,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化;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学检验、鉴定;承担传染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

  (九)指导建 (略) 公共卫生监测机制,开展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

  (十)承担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蒙中医、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等的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工作, (略) 违法行为。

  (十一)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十二)参 (略) 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卫生健康领域案件办理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协助机关开 (略) 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辅助性工作。

  (十三)开 (略) 卫生监督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承 (略)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 (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十四)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 (略) )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情况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12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95名。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略) (略) 卫生监督站)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内蒙 (略) 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 (略) 人民政府令第 244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中 (略) (略) 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机编字〔2024〕135号)》文件,现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略) 卫生监督站)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示。

  一、机构组成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略) 卫生监督站),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二、承担职能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略) 卫生监督站)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 (略) )委托,承 (略) 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任务,行使法律法规规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 (略) )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 (略) )的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决策部署,统一行使卫生健康监 (略) 本级 (略) 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

  (三)参与拟订实 (略)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内容;承担制定免疫规划工作方案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 (略) 免疫规划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

  (四)组织和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相近技术;承 (略) 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食品安全与营养、环境危害因素、学生常见病等预防控制的技术支撑工作,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五)建立和完 (略) 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公共 (略) 络,负 (略) 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信息搜集、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工作,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六)处置应 (略) 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参 (略) 发生的重大疾病、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略) 理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七)开展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对相关机构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工作;开 (略) 疾控领域人才培训工作,提升疾控队*的监测预警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

  (八)研究并推广应用先进的检验检测方法,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化;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学检验、鉴定;承担传染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

  (九)指导建 (略) 公共卫生监测机制,开展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

  (十)承担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蒙中医、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等的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工作, (略) 违法行为。

  (十一)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十二)参 (略) 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卫生健康领域案件办理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协助机关开 (略) 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辅助性工作。

  (十三)开 (略) 卫生监督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承 (略)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 (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十四)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 (略) )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情况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12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9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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