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龙头山镇城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鲁甸县龙头山镇城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鲁甸县龙头山镇城镇生活垃圾 (略) 理工程
项目地点:鲁甸县龙头山镇翠屏村青山自然村2 社
建设单位:鲁甸县住房和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的事项
公示时限: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耿工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鲁甸县龙头山镇城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鲁甸县龙头山镇城镇生活垃圾 (略) 理工程
项目地点:鲁甸县龙头山镇翠屏村青山自然村2 社
建设单位:鲁甸县住房和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的事项
公示时限: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耿工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