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溪尾镇石合村、湖岭村、溪边村、下邳村2.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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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溪尾镇石合村、湖岭村、溪边村、下邳村2.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编号: 闽发改备[2025]J(略)号

项目代码

2502-(略)-04-01-(略)

项目名称

福安市溪尾镇石合村、湖岭村、溪边村、下邳村2.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企业名称

福安博 (略)

企业注册类型

有限责任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详细地址

(略) (略) 溪尾镇石合村、湖岭村、溪边村、下邳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溪尾镇石合村、湖岭村、溪边村、下邳村内可利用的合规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石合村装机容量0.48MW,湖岭村装机容量0.16MW,溪边村装机容量0.36MW,下邳村装机容量1.1MW,项目采用630双玻组件,购置30kW逆变器70台、光伏组件3000片、计划装机容量为2.1MW,设备安装费用 (略),搭建形式:光伏阳光棚,结合光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交流电,采 (略) 模式并 (略) 。项目有利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建成后年发绿电电量约为(略)度。

主要建筑面积: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建成后年发绿电电量约为(略)度

项目总投资

613.(略)元

其中:土建投资0.(略)元,设备投资 560.(略)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略)美元),其他投资53.(略)元

建设起止时间

2025年2月至2025年6月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1、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综合电力消费量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2、项目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

(略) 发 (略)

2025年02月14日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编号: 闽发改备[2025]J(略)号

项目代码

2502-(略)-04-01-(略)

项目名称

福安市溪尾镇石合村、湖岭村、溪边村、下邳村2.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企业名称

福安博 (略)

企业注册类型

有限责任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详细地址

(略) (略) 溪尾镇石合村、湖岭村、溪边村、下邳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溪尾镇石合村、湖岭村、溪边村、下邳村内可利用的合规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石合村装机容量0.48MW,湖岭村装机容量0.16MW,溪边村装机容量0.36MW,下邳村装机容量1.1MW,项目采用630双玻组件,购置30kW逆变器70台、光伏组件3000片、计划装机容量为2.1MW,设备安装费用 (略),搭建形式:光伏阳光棚,结合光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交流电,采 (略) 模式并 (略) 。项目有利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建成后年发绿电电量约为(略)度。

主要建筑面积: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建成后年发绿电电量约为(略)度

项目总投资

613.(略)元

其中:土建投资0.(略)元,设备投资 560.(略)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略)美元),其他投资53.(略)元

建设起止时间

2025年2月至2025年6月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1、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综合电力消费量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2、项目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

(略) 发 (略)

2025年02月14日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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