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67临江村站42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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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7临江村站42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要求,现将“C67临江村站42亩GX2024-01-1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C67临江村站42亩GX2024-01-1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地点:成都高新技术产 (略) 桂溪街道临江村8组(原白家镇荣店村3社)、临江村集体

地块基本信息:地块面积为42亩(约(略).0m2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本项目地块历史为耕地、空闲地、道路、住户、水泥预制管厂,根据政府土地规划,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住宅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

1、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现为空闲地,地块内有附近居民种植农作物(油菜、胡豆、萝卜等应季农作物)、2户住户及堆放农具用的临时工棚(2个),工棚内存放有耕作用的农具、塑料桶等。2009年-2020年,地块内为耕地、道路、住户、水泥预制管厂。水泥预制管厂行业类别:水泥制品制造C3021。主要产品为水泥管,使用的主要原料为外购的水泥、细沙、砾砂、钢筋、水和电。主要生产工艺计量、搅拌、成型、晾干。废气主要为水泥储罐呼吸和搅拌机产生的粉尘。项目生产水泥采用罐装形式,水泥由散装水泥车运输到厂内,通过压力打入水泥罐打入过程中,灌顶呼吸孔会产生粉尘,项目水泥仓设有滤芯除尘装置,收集效率95%,水泥卸料产生的粉尘引至滤芯除 (略)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搅拌在搅拌机内完成,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风机将粉尘负压收集,经布袋 (略) 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以洒水降 (略) 理。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 (略) 理。2020年地块内水泥预制管厂已全部拆除,建渣已被清理,地面被平整。本项目地块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外来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因此,地块内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内活动不会引起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2、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结合卫星影像资料查阅 (略) 域的历史影像图分析表明,历史用地情况主要 (略) 、农田、耕地、空闲地、道路、项目部、仓库、富达家具厂、食品作坊、 (略) 成都分公司、临江工业园(家具制造厂、建材仓库、沙发制造厂)、 (略) 、成都锦宏利高分子科技园、瑞丰双中仓库、沙发制造厂。根据章节“4.2资料收集分析”,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 (略) 理,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若有废气污染物或地下水污染物,废气污染迁移方向可能为东北-西南方向,地下水污染迁移方向可能为西北至东南方向,不经过本地块范围,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生产活动对地块内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本次调查共采集19个土壤样品(1个对照点)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各点位重金属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综上,C67临江村站42亩(略)-15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历史上水泥预制管厂,未曾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住宅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用地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四川,成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要求,现将“C67临江村站42亩GX2024-01-1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C67临江村站42亩GX2024-01-1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地点:成都高新技术产 (略) 桂溪街道临江村8组(原白家镇荣店村3社)、临江村集体

地块基本信息:地块面积为42亩(约(略).0m2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本项目地块历史为耕地、空闲地、道路、住户、水泥预制管厂,根据政府土地规划,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住宅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

1、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现为空闲地,地块内有附近居民种植农作物(油菜、胡豆、萝卜等应季农作物)、2户住户及堆放农具用的临时工棚(2个),工棚内存放有耕作用的农具、塑料桶等。2009年-2020年,地块内为耕地、道路、住户、水泥预制管厂。水泥预制管厂行业类别:水泥制品制造C3021。主要产品为水泥管,使用的主要原料为外购的水泥、细沙、砾砂、钢筋、水和电。主要生产工艺计量、搅拌、成型、晾干。废气主要为水泥储罐呼吸和搅拌机产生的粉尘。项目生产水泥采用罐装形式,水泥由散装水泥车运输到厂内,通过压力打入水泥罐打入过程中,灌顶呼吸孔会产生粉尘,项目水泥仓设有滤芯除尘装置,收集效率95%,水泥卸料产生的粉尘引至滤芯除 (略)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搅拌在搅拌机内完成,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风机将粉尘负压收集,经布袋 (略) 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以洒水降 (略) 理。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 (略) 理。2020年地块内水泥预制管厂已全部拆除,建渣已被清理,地面被平整。本项目地块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外来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因此,地块内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内活动不会引起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2、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结合卫星影像资料查阅 (略) 域的历史影像图分析表明,历史用地情况主要 (略) 、农田、耕地、空闲地、道路、项目部、仓库、富达家具厂、食品作坊、 (略) 成都分公司、临江工业园(家具制造厂、建材仓库、沙发制造厂)、 (略) 、成都锦宏利高分子科技园、瑞丰双中仓库、沙发制造厂。根据章节“4.2资料收集分析”,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 (略) 理,历史用地期间地面均有硬化,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若有废气污染物或地下水污染物,废气污染迁移方向可能为东北-西南方向,地下水污染迁移方向可能为西北至东南方向,不经过本地块范围,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生产活动对地块内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本次调查共采集19个土壤样品(1个对照点)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各点位重金属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综上,C67临江村站42亩(略)-15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历史上水泥预制管厂,未曾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住宅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用地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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