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可穿戴式视听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报批前公示
1、说明
(略) 受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可穿戴式视听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编制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报告表全本,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和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和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和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可穿戴式视听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可穿戴式视听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锦 (略) 555号
(3)项目所属行业:C3961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4)项目内容:
(略) 场需求,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 (略) 锦 (略) 555号租赁昆山 (略) 厂区实施异地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套高端蓝牙耳机。
本项目需员工*人。年工作日300天,两班制,每班10小时,年工作6000小时。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 (略) 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本
(2)报告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12-*
联系人:曹工
联系地址: (略) 锦 (略) 555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略)
联系方式:0512-*
联系人:张工
地址: (略) (略) 玉山 (略) 999号1幢A-701、703室
E-mail:*@*63.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接纳与环保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说明
(略) 受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可穿戴式视听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编制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报告表全本,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和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和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和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可穿戴式视听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可穿戴式视听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锦 (略) 555号
(3)项目所属行业:C3961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4)项目内容:
(略) 场需求,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 (略) 锦 (略) 555号租赁昆山 (略) 厂区实施异地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套高端蓝牙耳机。
本项目需员工*人。年工作日300天,两班制,每班10小时,年工作6000小时。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 (略) 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本
(2)报告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12-*
联系人:曹工
联系地址: (略) 锦 (略) 555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略)
联系方式:0512-*
联系人:张工
地址: (略) (略) 玉山 (略) 999号1幢A-701、703室
E-mail:*@*63.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接纳与环保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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