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崇仁镇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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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描述

(略) 崇仁镇R2020-64号出让地 (略) (略) 崇仁镇广明塘村(原石楼对村),占地面积为(略)m2(约58.42亩),中心坐标经度为120.(略)°,纬度为29.(略)°。四至范围为东至农用地,南至农用地,西至 (略) ,北至农用地。地块现状为农用地。

根据土地使用规划条件,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本地块已规划为居住用地(R2),为敏感用地,属于(略)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9月, (略) 建设 (略)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浙江 (略) 作为技术服务单位, (略) 崇仁镇R2020-64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浙江 (略) 于2024年9月19日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于2024年11月20日完成《 (略) 崇仁镇R2020-64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2)地块内污染识别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农作物耕种期间可能会使用农药驱虫,使用的农药毒性低、残留风险小且使用量较少,对本地块的影响相对较小。

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槽罐泄漏、管线沟渠泄漏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涉及污染物迁移。

(3)周边地块污染识别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至今为农村住宅、道路、农用地,其中西北侧100m存 (略) (略) 。企业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水泥粉尘,水泥成分主要为氧化钙(CaO)、二氧化硅(SiO2)和三氧化二铁(Fe2O3)等,均为矿物,经沉降后对地块无影响。另外企业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不存在地下迁移污染,对周边影响较小。

(4)现场土壤快筛采样工作

土壤快筛采样及监测工作于2024年10月29日进行,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结合本地块实际情况在本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快筛点,土壤快筛监测项目为重金属(镉、汞、砷、铜、铬、镍、铅、锌)、VOCs。

(5)快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镉、汞、砷、铜、镍、铅快筛检测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未超过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PID未检出,土壤快筛样品无异常。

(6)报告结论

综上,项目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相关要求,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因此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综合分析, (略) 崇仁镇R2020-64号出让地块满足相应规划用地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居住用地(R2)。在以后地块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土壤和地下水二次污染的发生。

, (略) ,020-,嵊州

(1)地块描述

(略) 崇仁镇R2020-64号出让地 (略) (略) 崇仁镇广明塘村(原石楼对村),占地面积为(略)m2(约58.42亩),中心坐标经度为120.(略)°,纬度为29.(略)°。四至范围为东至农用地,南至农用地,西至 (略) ,北至农用地。地块现状为农用地。

根据土地使用规划条件,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本地块已规划为居住用地(R2),为敏感用地,属于(略)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9月, (略) 建设 (略)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浙江 (略) 作为技术服务单位, (略) 崇仁镇R2020-64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浙江 (略) 于2024年9月19日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于2024年11月20日完成《 (略) 崇仁镇R2020-64号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2)地块内污染识别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农作物耕种期间可能会使用农药驱虫,使用的农药毒性低、残留风险小且使用量较少,对本地块的影响相对较小。

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槽罐泄漏、管线沟渠泄漏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涉及污染物迁移。

(3)周边地块污染识别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至今为农村住宅、道路、农用地,其中西北侧100m存 (略) (略) 。企业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水泥粉尘,水泥成分主要为氧化钙(CaO)、二氧化硅(SiO2)和三氧化二铁(Fe2O3)等,均为矿物,经沉降后对地块无影响。另外企业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不存在地下迁移污染,对周边影响较小。

(4)现场土壤快筛采样工作

土壤快筛采样及监测工作于2024年10月29日进行,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结合本地块实际情况在本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快筛点,土壤快筛监测项目为重金属(镉、汞、砷、铜、铬、镍、铅、锌)、VOCs。

(5)快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镉、汞、砷、铜、镍、铅快筛检测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未超过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PID未检出,土壤快筛样品无异常。

(6)报告结论

综上,项目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相关要求,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因此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综合分析, (略) 崇仁镇R2020-64号出让地块满足相应规划用地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居住用地(R2)。在以后地块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土壤和地下水二次污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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