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金粒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新马工 (略) 88号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8号厂房101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购买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8号厂房101,总建筑面积1600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00m2,主要包 (略) 、 (略) 、 (略) 、 (略) 、原 (略) 、 (略) 、成品仓库;办 (略) 建筑面积约400m2( (略) 、休息室、洗手间等); (略) 允许,在厂房北侧搭建钢架棚,占地面积约720m2,作为破碎房、空压机房、供料房、不 (略) 、包材仓库、五金仓库、空箱托 (略) 等;同时完善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生产塑料制品1600t/a,主要为汽车灯具类、UP管类、点火线圈类、管芯类及其他塑料零件。产品需要检测时,外委第三方进行检测,厂区内无检验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26m3/a,经 (略) 现有 (略) 理后,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要求,同时也满足河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略) ,经万丰港污水提升泵站提升 (略) 排至河 (略) 理 (略) 理, (略) 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有组织:本项目注塑、挤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 无组织:经类比《 (略) 塑料制品改扩建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结论,在同等规模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经车间通风,非*烷总烃可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从严执行),颗粒物等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限值,苯*烯、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有卧式注塑机、立式注塑机、波纹管机、破碎机、和料机等,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对门窗密闭隔音。经预测分析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其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 (略) ,位于厂房西北侧,占地面积30m2,定期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略) 生产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间;② (略) 以及生产车间的地面已铺设水泥进行硬化 (略) 理;③加强 (略) 以及生产车间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管理,确保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无渗漏、洒落,防止流出车间进入厂房外。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株洲金粒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新马工 (略) 88号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8号厂房101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购买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8号厂房101,总建筑面积1600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00m2,主要包 (略) 、 (略) 、 (略) 、 (略) 、原 (略) 、 (略) 、成品仓库;办 (略) 建筑面积约400m2( (略) 、休息室、洗手间等); (略) 允许,在厂房北侧搭建钢架棚,占地面积约720m2,作为破碎房、空压机房、供料房、不 (略) 、包材仓库、五金仓库、空箱托 (略) 等;同时完善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生产塑料制品1600t/a,主要为汽车灯具类、UP管类、点火线圈类、管芯类及其他塑料零件。产品需要检测时,外委第三方进行检测,厂区内无检验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26m3/a,经 (略) 现有 (略) 理后,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要求,同时也满足河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略) ,经万丰港污水提升泵站提升 (略) 排至河 (略) 理 (略) 理, (略) 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有组织:本项目注塑、挤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 无组织:经类比《 (略) 塑料制品改扩建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结论,在同等规模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经车间通风,非*烷总烃可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从严执行),颗粒物等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限值,苯*烯、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有卧式注塑机、立式注塑机、波纹管机、破碎机、和料机等,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对门窗密闭隔音。经预测分析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其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 (略) ,位于厂房西北侧,占地面积30m2,定期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略) 生产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间;② (略) 以及生产车间的地面已铺设水泥进行硬化 (略) 理;③加强 (略) 以及生产车间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管理,确保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无渗漏、洒落,防止流出车间进入厂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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