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县禾冰袜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袜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5]20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 (略) 拟对天 (略) 年产*双袜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 (略) 。
一、项目名称:年产*双袜子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白 (略) 3号
三、建设单位:天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五、项目概况:年产*双袜子。总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 颗粒物、油烟 、VOCs、臭气浓度 | 本项目定型废气经收集后于不低于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DA002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于不低于8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自2025 年10 月1 日起,本项目天然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厂区内 | 非*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
厂界 | 颗粒物、油烟 、VOCs、臭气浓度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总排口 DW001 | pH(无量纲)、CODCr、*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软水制备废 (略) (略) ,纳入天台 (略) (略) 理。 | 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污水厂排放标准:天台 (略) 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以及表3选择控制项排放限值 |
声环境 | 生产车间 | 噪声 |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置。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 (略) 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 (略) 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 (略)
信息发布日:2025年2月26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5]20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 (略) 拟对天 (略) 年产*双袜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 (略) 。
一、项目名称:年产*双袜子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白 (略) 3号
三、建设单位:天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五、项目概况:年产*双袜子。总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 颗粒物、油烟 、VOCs、臭气浓度 | 本项目定型废气经收集后于不低于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DA002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于不低于8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自2025 年10 月1 日起,本项目天然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厂区内 | 非*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
厂界 | 颗粒物、油烟 、VOCs、臭气浓度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总排口 DW001 | pH(无量纲)、CODCr、*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软水制备废 (略) (略) ,纳入天台 (略) (略) 理。 | 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污水厂排放标准:天台 (略) 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以及表3选择控制项排放限值 |
声环境 | 生产车间 | 噪声 |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置。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 (略) 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 (略) 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 (略)
信息发布日: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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