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曲靖市富源县墨红富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富盛煤矿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的批复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曲靖市富源县墨红富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富盛煤矿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的批复
(略) (略) :
《 (略) (略) 关于上报富盛煤矿安全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审查的请示》(曲能源安全〔2024〕173号)已收悉。 (略) 会同国家 (略) (略) 、 (略) (略) 、富 (略) 等单位,组织专家,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规定,对《富源县 (略) 富盛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形成了《富源县 (略) 富盛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审查报告书》)。针对《审查报告书》指出的有关问题, (略) 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提交了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经专家组复核,认为《审查报告书》所提的问题已按要求修改,专家组提交了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设计范围、开拓部署和水平划 (略) 划分、通风设施、工业场地布置、井上下供电、紧急避险系统、矿井智能化、给排水、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设计和相应的系统、设施、设备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你局要加大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和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建设,根据设计及建设要求及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二)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范》和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等规定要求,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重大修改或变更需重新上报审查。矿井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形成一套生产系统,严禁多井筒出煤、多系统生产。设计单位要加强对煤矿建设的服务,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三)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基础管理,在原矿井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基础上,及时收集建井地质资料,针对开采地质条件的变化,修订地质勘探报告相应内容,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灾害防治提供可靠依据。
(四)富盛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各项瓦斯参数的检测,在采深超过50米或开拓新水平、 (略) 时,必须测定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相关突出危险性参数。发现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或瓦斯参数超标时,必须及时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如经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按规定重新报批。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等管理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矿井通风设施,加强测风分风管理、局部通风管理和现场瓦斯管理,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五)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勘察,积极采取科学、先进的探测技术,进一步查明井田范围内各种含水、导水构造的水文地质特征和老窑 (略) 积水、陷落柱等,合理确定和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编制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制定防治水方案。加强对老 (略) 和开采深度的调查,掌握老窑水体分布情况,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专业队#,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结合煤矿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防止发生透水、溃水、溃砂事故。
(六)煤矿企业必须对所有揭露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健全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按规定严格落实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各项措施。加强机电设备、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材料完好充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内外因火灾。
(七)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工作,严格采掘布置、巷道支护和顶板管理,加强对作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等顶板管理制度,提高支护质量,严禁空顶作业,严防冒顶和片帮事故发生。
(八)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特员跟班作业制度,以工程质量管理、顶板管理、通风瓦斯管理、防灭火管理和水害防治为重点,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九)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项制度,倒排工期,合理编制建设施工计划图表,处理好工期、进度和安全的关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和安全建设。
附件:富源县 (略) 富盛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审查报告书及复核意见
云 (略)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略) :
《 (略) (略) 关于上报富盛煤矿安全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审查的请示》(曲能源安全〔2024〕173号)已收悉。 (略) 会同国家 (略) (略) 、 (略) (略) 、富 (略) 等单位,组织专家,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规定,对《富源县 (略) 富盛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形成了《富源县 (略) 富盛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审查报告书》)。针对《审查报告书》指出的有关问题, (略) 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提交了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经专家组复核,认为《审查报告书》所提的问题已按要求修改,专家组提交了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设计范围、开拓部署和水平划 (略) 划分、通风设施、工业场地布置、井上下供电、紧急避险系统、矿井智能化、给排水、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设计和相应的系统、设施、设备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你局要加大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和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建设,根据设计及建设要求及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二)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范》和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等规定要求,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重大修改或变更需重新上报审查。矿井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形成一套生产系统,严禁多井筒出煤、多系统生产。设计单位要加强对煤矿建设的服务,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三)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基础管理,在原矿井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基础上,及时收集建井地质资料,针对开采地质条件的变化,修订地质勘探报告相应内容,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灾害防治提供可靠依据。
(四)富盛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各项瓦斯参数的检测,在采深超过50米或开拓新水平、 (略) 时,必须测定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相关突出危险性参数。发现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或瓦斯参数超标时,必须及时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如经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按规定重新报批。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等管理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矿井通风设施,加强测风分风管理、局部通风管理和现场瓦斯管理,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五)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勘察,积极采取科学、先进的探测技术,进一步查明井田范围内各种含水、导水构造的水文地质特征和老窑 (略) 积水、陷落柱等,合理确定和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编制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制定防治水方案。加强对老 (略) 和开采深度的调查,掌握老窑水体分布情况,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专业队#,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结合煤矿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防止发生透水、溃水、溃砂事故。
(六)煤矿企业必须对所有揭露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健全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按规定严格落实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各项措施。加强机电设备、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材料完好充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内外因火灾。
(七)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工作,严格采掘布置、巷道支护和顶板管理,加强对作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等顶板管理制度,提高支护质量,严禁空顶作业,严防冒顶和片帮事故发生。
(八)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特员跟班作业制度,以工程质量管理、顶板管理、通风瓦斯管理、防灭火管理和水害防治为重点,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九)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项制度,倒排工期,合理编制建设施工计划图表,处理好工期、进度和安全的关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和安全建设。
附件:富源县 (略) 富盛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审查报告书及复核意见
云 (略)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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