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平自然资源规划调整 (略) 工业2025--001
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有关的规定,现 (略) (略) 申 (略) (略)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南县大成 (略) (略) (略) 交汇地段。
二、地类(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略) (略) 称由于生产要求及 (略) 的土地利用效率,故申请调 (略) (略)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 (略) 方面:
1.拟调整后,宿舍楼拟调整为宿舍楼一,建筑层数(地上6层)和位置以及建筑消防高度(22.80m)不变,总建筑面积由6101.19平方米调整为5697.89平方米(减少了403.3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由7010.21平方米调整为6606.88平方米(减少了403.33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由92.26平方米调整为92.50平方米(增加了0.2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1001.28平方米调整为1001.49平方米(增加了0.21平方米)。
2.拟调整后,增设宿舍楼二,建筑层数地上6层,宽17.94m,建筑消防高度22.80m,占地面积822.17㎡,建筑面积5102.78㎡,计容建筑面积5810.84㎡。
3.拟调整后,生产车间四位置调整为生产车间一,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1层)不变,宽度由27.20m调整为26.84m(减少了0.36m),建筑消防高度由23.35m调整为22.45m(减少了0.9m),占地面积由3366.00㎡调整为2998.56㎡(减少了367.44㎡),建筑面积由(略).95㎡调整为(略).05㎡(减少了1475.90㎡),计容建筑面积由(略).62㎡调整为(略).24㎡(减少了1504.38㎡)。
4.拟调整后,原东西朝向的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及生产车间三分别调整为南北朝向的为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及生产车间四。其中调整后的生产车间二建筑层数(地上4层)不变,宽度由18.20m调整为27.24m(增加了9.04m),建筑消防高度由23.35m调整为22.45m(减少了0.9m),占地面积由2252.25㎡调整为2823.15㎡(增加了570.90㎡),建筑面积由9217.79㎡调整为(略).82㎡(增加2296.03㎡),计容建筑面积由9041.46㎡调整为(略).60㎡(增加了2251.14㎡)。调整后的生产车间三和生产车间四建筑层数(地上4层)不变,宽度由27.20m调整为27.24m(增加了0.04m),建筑消防高度由23.35m调整为22.45m(减少了0.9m),占地面积由3366.00㎡调整为2823.15㎡(减少了542.85㎡),建筑面积由(略).95㎡调整为(略).82㎡(减少2161.13㎡),计容建筑面积由(略).62㎡调整为(略).60㎡(减少了2206.02㎡)
5.拟调整后,增设生产车间五,建筑层数地上6层,宽21.24m,建筑消防高度23.95m,占地面积1781.78㎡,建筑面积(略).33㎡,计容建筑面积(略).18㎡。
6.拟调整后,增设生产车间六,建筑层数地上6层,宽17.40m,建筑消防高度23.95m,占地面积417.60㎡,建筑面积2951.233㎡,计容建筑面积2894.40㎡。
(二)总平指标方面
总用地面积(略).23㎡不变。总建筑面积由(略).35㎡调整为(略).88㎡(增加了(略).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略).83㎡调整为(略).02㎡(增加了(略).19㎡),地下建筑面积由278.52㎡调整为331.86㎡(增加了53.34㎡)。计容总建筑面积由(略).53㎡调整为(略).24㎡(增加了(略).71㎡)。不计容总建筑面积由1076.10㎡调整为1612.30㎡(增加了536.20㎡),其中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797.58㎡调整为1280.44㎡(增加了482.86㎡),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278.52㎡调整为331.86㎡(增加了53.34㎡)。建筑占地面积由(略).53㎡调整为(略).05㎡(增加了2139.52㎡)。绿地面积由1858.47㎡调整为571.00㎡(减少了1287.47㎡)。容积率由1.72调整为2.22(增加了0.50)。建筑密度由40.50%调整为46.99%(增加了4.49%)。建筑系数由40.50%调整为46.99%(增加了4.49%)。绿地率由5.64%调整为1.73%(减少了3.91%)。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率由3.04%调整为5.53%(增加了2.49%)。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率由10.78%调整为14.79%(增加了4.01%)。机动车停车位由114辆调整为147辆(增加了3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由567辆调整为731辆(增加了164辆)。
五、公示地点
(一)平南 (略) 管理委员会公示栏;
(二)“ (略) (略) 建设项目”项目现场公示栏;
(三)平南县 (略) 站
http://**)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5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5日)内反映至平南 (略) 管理委员会九楼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略),邮寄地址:平南 (略) 管理委员会九楼规划股,邮编:(略))。
平南县 (略)
2025年2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平自然资源规划调整 (略) 工业2025--001
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有关的规定,现 (略) (略) 申 (略) (略)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南县大成 (略) (略) (略) 交汇地段。
二、地类(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略) (略) 称由于生产要求及 (略) 的土地利用效率,故申请调 (略) (略)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 (略) 方面:
1.拟调整后,宿舍楼拟调整为宿舍楼一,建筑层数(地上6层)和位置以及建筑消防高度(22.80m)不变,总建筑面积由6101.19平方米调整为5697.89平方米(减少了403.3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由7010.21平方米调整为6606.88平方米(减少了403.33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由92.26平方米调整为92.50平方米(增加了0.2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1001.28平方米调整为1001.49平方米(增加了0.21平方米)。
2.拟调整后,增设宿舍楼二,建筑层数地上6层,宽17.94m,建筑消防高度22.80m,占地面积822.17㎡,建筑面积5102.78㎡,计容建筑面积5810.84㎡。
3.拟调整后,生产车间四位置调整为生产车间一,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1层)不变,宽度由27.20m调整为26.84m(减少了0.36m),建筑消防高度由23.35m调整为22.45m(减少了0.9m),占地面积由3366.00㎡调整为2998.56㎡(减少了367.44㎡),建筑面积由(略).95㎡调整为(略).05㎡(减少了1475.90㎡),计容建筑面积由(略).62㎡调整为(略).24㎡(减少了1504.38㎡)。
4.拟调整后,原东西朝向的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及生产车间三分别调整为南北朝向的为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及生产车间四。其中调整后的生产车间二建筑层数(地上4层)不变,宽度由18.20m调整为27.24m(增加了9.04m),建筑消防高度由23.35m调整为22.45m(减少了0.9m),占地面积由2252.25㎡调整为2823.15㎡(增加了570.90㎡),建筑面积由9217.79㎡调整为(略).82㎡(增加2296.03㎡),计容建筑面积由9041.46㎡调整为(略).60㎡(增加了2251.14㎡)。调整后的生产车间三和生产车间四建筑层数(地上4层)不变,宽度由27.20m调整为27.24m(增加了0.04m),建筑消防高度由23.35m调整为22.45m(减少了0.9m),占地面积由3366.00㎡调整为2823.15㎡(减少了542.85㎡),建筑面积由(略).95㎡调整为(略).82㎡(减少2161.13㎡),计容建筑面积由(略).62㎡调整为(略).60㎡(减少了2206.02㎡)
5.拟调整后,增设生产车间五,建筑层数地上6层,宽21.24m,建筑消防高度23.95m,占地面积1781.78㎡,建筑面积(略).33㎡,计容建筑面积(略).18㎡。
6.拟调整后,增设生产车间六,建筑层数地上6层,宽17.40m,建筑消防高度23.95m,占地面积417.60㎡,建筑面积2951.233㎡,计容建筑面积2894.40㎡。
(二)总平指标方面
总用地面积(略).23㎡不变。总建筑面积由(略).35㎡调整为(略).88㎡(增加了(略).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略).83㎡调整为(略).02㎡(增加了(略).19㎡),地下建筑面积由278.52㎡调整为331.86㎡(增加了53.34㎡)。计容总建筑面积由(略).53㎡调整为(略).24㎡(增加了(略).71㎡)。不计容总建筑面积由1076.10㎡调整为1612.30㎡(增加了536.20㎡),其中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797.58㎡调整为1280.44㎡(增加了482.86㎡),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278.52㎡调整为331.86㎡(增加了53.34㎡)。建筑占地面积由(略).53㎡调整为(略).05㎡(增加了2139.52㎡)。绿地面积由1858.47㎡调整为571.00㎡(减少了1287.47㎡)。容积率由1.72调整为2.22(增加了0.50)。建筑密度由40.50%调整为46.99%(增加了4.49%)。建筑系数由40.50%调整为46.99%(增加了4.49%)。绿地率由5.64%调整为1.73%(减少了3.91%)。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率由3.04%调整为5.53%(增加了2.49%)。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率由10.78%调整为14.79%(增加了4.01%)。机动车停车位由114辆调整为147辆(增加了3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由567辆调整为731辆(增加了164辆)。
五、公示地点
(一)平南 (略) 管理委员会公示栏;
(二)“ (略) (略) 建设项目”项目现场公示栏;
(三)平南县 (略) 站
http://**)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5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5日)内反映至平南 (略) 管理委员会九楼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略),邮寄地址:平南 (略) 管理委员会九楼规划股,邮编:(略))。
平南县 (略)
2025年2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