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2月21日拟作出中车沈阳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燃气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 (略) 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 (略) 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车 (略) 燃气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 | 沈阳经济技 (略) (略) 28号 | 中车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建设3台1t/h的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用于油罐车蒸汽清洗,蒸汽不回用)。项目总投资*元,依托现有空压机房建设1座蒸汽发生房,内设3台1t/h的蒸汽发生器及配套措施。 本项目运行劳动定员共3人,厂内调配,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 | /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蒸汽发生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18米高排气筒(DA0073)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蒸汽发生器废水(排污水 (略) 理废水,油罐车蒸汽清洗水不发生变化)经厂 (略) (略) (略) (略) 排入沈阳西 (略) 理 (略) 理。根据“报告表”,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全盐量(以氯离子计)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及《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东、西、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树脂、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 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均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废树脂、污泥等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内,按一般工业固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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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 (略) 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 (略) 综合受理窗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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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车 (略) 燃气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 | 沈阳经济技 (略) (略) 28号 | 中车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建设3台1t/h的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用于油罐车蒸汽清洗,蒸汽不回用)。项目总投资*元,依托现有空压机房建设1座蒸汽发生房,内设3台1t/h的蒸汽发生器及配套措施。 本项目运行劳动定员共3人,厂内调配,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 | /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蒸汽发生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18米高排气筒(DA0073)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蒸汽发生器废水(排污水 (略) 理废水,油罐车蒸汽清洗水不发生变化)经厂 (略) (略) (略) (略) 排入沈阳西 (略) 理 (略) 理。根据“报告表”,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全盐量(以氯离子计)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及《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东、西、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树脂、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 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均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废树脂、污泥等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内,按一般工业固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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