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500吨钢结构防火涂料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略)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 (略) 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吨钢结构防火涂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建设单位: | 东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26日 至 2025年3月4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占地面积2638.45平方米。项目购置高速分散机、无尘灌装机等设备,以纤维素、(略)烯酸乳液、防火阻燃剂等为主要原料,经投料、分散、灌装等工序,年产钢结构防火涂料1500吨。项目生产过程均为物理过程,无化学反应。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拆包投料、搅拌、灌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需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9)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VOCs、粉尘治理,厂界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 (略) (略) 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 (略) 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 (略) 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 (略) 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进行设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略)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 (略) 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吨钢结构防火涂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建设单位: | 东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26日 至 2025年3月4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占地面积2638.45平方米。项目购置高速分散机、无尘灌装机等设备,以纤维素、(略)烯酸乳液、防火阻燃剂等为主要原料,经投料、分散、灌装等工序,年产钢结构防火涂料1500吨。项目生产过程均为物理过程,无化学反应。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拆包投料、搅拌、灌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需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9)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VOCs、粉尘治理,厂界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 (略) (略) 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 (略) 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 (略) 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 (略) 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进行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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