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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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要求,本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本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征求意见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佛山经广州至东 (略) 鹭洲至新塘段(广州段)

2.项目地点: (略) (略) 茶滘街道、石围塘街道、花地街道、冲口街道; (略) 南华西街道、龙凤街道、海幢街道、素社街道、滨江街道、新港街道、赤岗街道、琶洲街道; (略) 长洲街道、鱼珠街道、大沙街道、文冲街道、红山街道、云埔街道; (略) 新塘镇、永宁街道。

3.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 (略) 自广佛边界 (略) 、 (略) 、 (略) 、 (略) ,设车辆段一座,主变电所两座。

4.工期安排:总工期约5年半。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

佛山经广州至东 (略) 鹭洲至新塘段(广州段)线 (略) 辖 (略) 域内的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

2.主要事项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三、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参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请在相关意见上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广州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9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20-(略)-623(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邮箱:*@*q.com




信息来源:http://**_(略).htm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要求,本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本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征求意见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佛山经广州至东 (略) 鹭洲至新塘段(广州段)

2.项目地点: (略) (略) 茶滘街道、石围塘街道、花地街道、冲口街道; (略) 南华西街道、龙凤街道、海幢街道、素社街道、滨江街道、新港街道、赤岗街道、琶洲街道; (略) 长洲街道、鱼珠街道、大沙街道、文冲街道、红山街道、云埔街道; (略) 新塘镇、永宁街道。

3.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 (略) 自广佛边界 (略) 、 (略) 、 (略) 、 (略) ,设车辆段一座,主变电所两座。

4.工期安排:总工期约5年半。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

佛山经广州至东 (略) 鹭洲至新塘段(广州段)线 (略) 辖 (略) 域内的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

2.主要事项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三、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参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请在相关意见上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广州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9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20-(略)-623(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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